公司押四十五天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3-04-17 01:18:36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公司押四十五天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押45天工资,…

公司押四十五天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公司押45天工资,没有违反劳动法按时(只要每个月都是固定日期给付就可以)、足额给付工资的相关规定;
2,只要公司每月支付一次且在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就是合法的;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这样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法人有签名的话就有效.


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另外,你与公司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有了各自的权利。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签名,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合同无效。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准。因此,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未必就是无效合同。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应该认定其是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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