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8-05-15 10:28:1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由湖南聚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国网湘潭经济技术研究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联合发布了《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6 投资效益和财务分析

本章投资效益和财务分析,根据新设配售电公司投资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界面进行测算分析。由于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暂未最终行文下达,故本次新设配售电公司收入未计入区域内相关居民生活用电。根据项目资产存续的一般规律,该项目的收入、成本及相关数据估算按照项目投产后20年进行预计。

6.1投资效益测算

(1)项目投资效益测算

按照整体方案的设计,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十三五”期间总体投资规模为16730万元,其中2018年投资9921万元;2019年投资1034万元;2020年投资5505万元。

(2)资金筹措

试点区域总体静态投资规模为16730万元,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的95%控制投资成本,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15894万元,其中资本金20%,计3179万元,其余的80%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计12715万元,按照组建方案中股东融资提供的5年期基准贷款利息4.98%计算贷款利息。

(3)营运资金估算

材料费、运维检修费以及其他费用按总投资的5%估算,第一年至第二年依次为471万元、534万元,第三年材料及运维检修费进入稳定期,每年需794万元。

人工成本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成本测定。第一年为90万元,第二年为213万元,第三年为303万元,以后每年每人人均工资总额增长0.5万元。

(4)折旧费用估算

按配电网折旧年限中值15年,残值率5%估算,头三年折旧费依次为67.18万元、616万元,714万元,第四年折旧费1007万元,第十七年折旧费为439.12万元。第十八年为172万元,第十九年全部资产折旧已提完,成为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假定资产投运后运行情况良好,无技改事项发生。

(5)销售收入估算

销售收入的预估是在售电量确定的基础上按照各类电量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7〕89号)确定的输配电价价差计算配售电公司的过网费收入,估算出年度销售收入。分年销售电量及销售收入估算如下:

表6-1 年电量及收入预测

年份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电量预测(亿千瓦时)

3.5679

8.332

11.5244

13.5344

14.1307

14.7542

15.406

16.0876

16.8004

17.5458

销售收入(万元)

662.16

1330.2

1858.08

2045.64

2469.36

2933.22

3135.42

3259.69

3412.31

3582.56

年份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2031年

2032年

2033年

2034年

2035年

2036年

2037年

电量预测(亿千瓦时)

18.3255

19.1411

19.9942

20.6868

21.4047

22.1491

22.9209

23.7213

24.3141

24.9235

销售收入(万元)

3756.69

3962.6

4182.05

4373.97

4524.57

4706.78

5016.47

5307.82

5551.75

5804.01

(6)各项参数设定

表6-2 投资效益分析参数

项 目

单位

数 值

备 注

自有资金动态投资

%

20

 

贷款本金

%

80

 

贷款利率

%

4.98

 

短期贷款利率

%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15

按配电网折旧年限中值15年

固定资产残值比例

%

5

 

年运营成本占投资比例

%

7

材料费、修理费及其他费用分别按照投资成本的1%,1.5%,2.5%计算,人工成本按照社会标准人工成本测算

增值税率

%

17

 

附加税 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

%

7

 

教育费附加

%

5

 

所得税率

%

25

 

基准收益率

%

4.17

五年期国债利率

6.2 财务分析与评价

(1)财务净现值

按贴现率4.17%测算,至2037年财务净现值为1465.42万元。从财务净现值指标来看,该项目适宜投资。

(2)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

至2037年财务内部收益率(IRR)为5.01%,大于企业最低必要报酬率,大于电网对输配电试点合理要求的最低收益率(4.17%)。

(3)投资回收期

本方案计算的投资回收期是指从项目的投建之日净收益偿还原始投资所需的年限,不考虑时间价值的影响,本项目投资回收期约15年。未超出资产折旧年限。

(4)方案评价

通过对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测算,投资收益率大于必要收益率,适宜投资。

(5)敏感性分析

若电量增长10%,则至2037年项目投资净现值为4818.1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97%,投资回收期约为14年;若电量下降10%,则至2037年项目投资净现值为-1512.37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26%,投资回收期为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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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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