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增量配电试点的6个关键词

2018-12-27 09:15:47 电力法律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第四批增量配电试点申报的《通知》来了,提醒您注意以下6个关键词。

第四批增量配电试点的6个关键词

第四批增量配电试点申报的《通知》来了,观茶君提醒您注意以下关键词:

关键词1:政治站位

《通知》要求“各地和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对增量配电改革的态度提到了“政治站位”的高度,足见决策层对增量配电改革的重视。同时也意味着,再有阻挠、拖延者很可能将被追究政治责任了。

关键词2:社会资本、民营企业

《通知》强调,“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加快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观茶君觉得,这可以预见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将迎来进入配电业务领域的良机。

关键词3:向县域延申

无需解释,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各县都有望迎来自己的试点了。观茶君查了一下,全国县级行政区域超过2850个。嗯,如果其中四分之一的县搞试点,则还大约还有700个,而前三批试点一共才320个。潜力巨大啊!

关键词4:鼓励

鼓励县级以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拥有配电网存量资产控股权的地方电网、趸售县等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拥有配电网资产的油田、工矿企业生产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鼓励电网企业以外已投资、建设和运营存量配电网的项目投资者,直接向省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将其作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不变,不再履行招标程序。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一言以蔽之,鼓励想做试点的统统成为试点,尽可能放松一切约束。

关键词5:约束

一是对试点项目的面积和投资规模提出要求,不许“滥竽充数”;二是对电网企业的支持、配合提出明确要求,防止拖延推诿。

关键词6:第三方

试点项目申报后,要组织第三方专家进行评估,然后才能明确是否确定为试点,而不是像以前一样由相关部门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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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沧海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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