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同一区域只有一家售电公司有配网运营权

2018-03-19 14:07:58 中小配电企业联盟   点击量: 评论 (0)
盼望已久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如期印发,令数百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为之一振。因为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
盼望已久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如期印发,令数百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为之一振。因为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的运营权,所以区域划分至关重要,这也是当前增量配电改革推进的难点。
 
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更加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区域划分与争议协调工作的主体责任。办法要求政府部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划分意见,期间各方不得在区域内进行配电网施工建设。
 
遗憾的是,划分存争议时法律救济手段不足,相对超脱的监管机构作用发挥有限,这或许预示着按照办法走下去,仍然步履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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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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