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堵增量配电之三十六计(附逃生秘籍)

2018-04-03 19:38:50 电力法律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没有断不了的路,只有想不到的坎。在为增量配电项目服务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完成多个试点的业主确定工作之后(嗯,截至4月3日,观茶君团队有

没有断不了的路,只有想不到的坎。

在为增量配电项目服务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完成多个试点的业主确定工作之后(嗯,截至4月3日,观茶君团队有幸帮助7个试点确定业主了),观茶君实在是忍不住了,必须吐槽一下围堵、狙击增量配电的那些奇葩理由、奇葩措施了。

常规理由就不说了吧!无非是技术、安全方面的各种问题,说起来,观茶君觉得这应该算是有技术含量的了,至少还算是能够拿到台面上说的。但实践中,有很多理由、手段是拿不上台面的,比如下面就有一些。 

围堵增量配电之三十六计(附逃生秘籍)

围堵增量配电之三十六计(附逃生秘籍)

一、增量配电试点申报阶段:减少成活率,力争将项目消灭在萌芽状态

不只一个地方告诉观茶君,他们在试点申报中都出现过这种情况:明明下面区县已经表态同意申报试点了,可却临阵退缩又撤回去了。有的甚至是头一天还积极申报交材料,第二天却坚决要求撤回。据说原因大都是相同的,是当地电网公司“做了工作”,而具体方式都跟“胡萝卜”“大棒”有关:比如声言要增加或减少电网投资、将来工作配合难度提高等等。事实上,“胡萝卜”和“大棒”,已成为多数试点需要经常面对的风格迥异却目标相同的常规武器。

更有甚者,有的地方还有意无意地提高难度系数、增设玻璃门:比如江苏,就要求在申报试点时就要提供“配电区域范围划分”,结果是第二批试点一个都没有报出来…

二、增量配电试点审批阶段:制造难度,减少通过审批的项目数量

即使是突出重围得以报到国家发改委的试点,也一样面临生存威胁。说起来,据说是因为有个令很多人无法理解的重要环节:征求电网公司意见…

于是乎,各种难题随之而来。即使审批部门再怎么坚持,也肯定会有部分试点难逃临阵倒下的噩运。

“试点审批是发改委能源局的事,怎么能按改革对象的意见办呢?”有很多小伙伴表示不解。

三、增量配电试点规划阶段:缺乏基础数据,配电网规划难度系数大幅度提高

做规划的单位难找、负责规划评审的单位和专家难找、规划评审难通过,这都是经常遇到的问题。根源嘛,一个真实的故事就能说明:某增量配电项目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规划单位,但评审时却一波三折,甚至出现了“头一天答应参加评审的专家第二天却不敢到场”的情况。原因嘛,据说是接到了某单位的电话:你们要是去参加评审,以后就别想做我们的项目了!

至于规划所需电力数据难以收集、当地电网企业拒绝提供,那更是司空见惯了。同时,这也为接下来在区域划分、并网等关键环节提出新的难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增量配电试点业主优选阶段:超常规质疑、超常规施压,能否就否、能拖就拖

根据观茶君的经验,业主优选阶段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优选方式、超常规质疑等方面。优选方式,有的地方会提出“只能用招标”否则不合法;但殊不知作为政府采购行为,“竞争性磋商”也是完全符合发改委文件所要求的“市场化方式”之一。对于这个问题,观茶君将另行详细解释。

“超常规施压”也多次发生。多个中选业主反应:业主或其股东都受到过来自某个主体的不同程度的压力,有一家生产电力设备的股东告诉观茶君:自从他们做了项目业主的股东,他们获得的电网企业的订单大幅度减少了…

至于个别地方的“超常规质疑”则更是到了离奇的地步:有单位甚至提出,中选业主没有到交易机构备案,不具有中标资格——中选业主还没有开展售电业务,你非要人家到交易中心去备案有个毛用啊?

还有个别地方,某单位甚至发函说:你们选业主没有书面通知我们参加,无效!

——牛气,霸气!公开的网上公告还不行,还非要一个“书面通知”!殊不知,在公开公告的情况下向个别主体发函开小灶,才是违法的!!!

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律师,观茶君建议他们回去咨询请教我的同行。

五、增量配电试点实施阶段:必备沟坎,总有一坎等着你

进入实施阶段,问题就更多了,但有三项是必备的。

一是存量资产问题。常用理由包括:有存量的地方不能搞试点;以存量资产入股换取绝对控股权;存量资产入股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建设配网会降低存量资产利用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一而足。

二是区域划分问题。区域划分也是焦点,常用理由不说了,选几个有特点的吧:

供电营业区是电网公司的,搞试点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这意思是中央搞试点搞错了…

根据经验数据,试点的区域范围不宜超过40平方公里——试点还没搞,“经验数据”都出来了,你们家的“数据”就是这么来的吗?

三是电网互联问题。没间隔、没容量、没通道、没计划、没资金…,千千万万个理由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不给你接入!

哦,忘了,还有硬招儿:不提供施工电源,逼得某试点单位不得不用柴油机发电做施工电源…

还有个高新区因为搞了试点,当地电网企业居然置普遍供电的法律义务于不顾、把整个高新区内所有的迁改工程、报装工程都停了!!!

六、其他理由、方式:难得一见,开开眼吧

“我们没有收到发改委搞试点的通知,你们收到了不能算”。

“发改委的文件不算,我们只执行上级公司的文件”。

“建电网是电网公司的事,其他人没权利建”。

哦,差点忘了,还有一件很“温馨”的小事:因为观茶君参与某试点项目为地方政府提供服务,当地电网企业一位自称负责监测工作的小伙伴就热心整理了观茶君所做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详细资料发给观茶君,非常客气地请观茶君“提供下意见,以便及时修改”…

想起来,观茶君的心里就觉得热乎乎的…

 

好了,感动之余,观茶君决定送上彩蛋:

面对三十六计的沟沟坎坎,增量配电试点究竟要怎么做才能减少阻力呢?有什么秘诀吗?

秘诀就是:

听电网企业的话,

都让电网企业绝对控股

只是,中央确定的能源革命、电改很可能就成“形式革命”了…

大家觉得,

中央会同意么?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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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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