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路径的探索与思考

2015-02-25 21:25:48 电气中国杂志 作者:姚伟  点击量: 评论 (0)
电力体制改革之前,我国的电力体制即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电力体制,即国家以垂直一体化的模式对电力行业严格管制,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一体化,从初始勘测设计、资金筹划、工程建设、电站电网搭建到末端电力


新电改售电侧直接交易将向高级阶段发展。按交易组织形式,直接交易可以分为双边协商交易(大用户直购电)和集中交易模式(电力交易平台)。大用户直购电,其实质是放开用户选择权,是售电侧放开的初级阶段。

售电侧放开的进阶是用户与发电企业的交易价格通过竞价等市场方式形成,即电力直接交易平台形成的多方竞价交易。2014年以来,安徽、湖北、新疆等省份试运行电力交易平台,发电企业与工业用电大户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竞价交易,满足了企业大额用电计划,节省了用电成本,经济效益提升明显。交易平台的陆续试行代表了未来新电改售电侧的发展方向,即进化为更为高级的集中竞价交易模式。

全国统一的交易平台将逐步由初级模式发展为成熟模式。初级模式即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年度和月度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基本模式即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逐步放开发电企业参与市场的范围,在大用户全部放开的基础上逐步放开中小用户。成熟模式即全部电厂参与竞争,开放所有用户参与交易的选择权,实现发电自主卖电、用户自主买电。

在售电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发展至成熟模式后,笔者认为在售电侧运行市场化机制,有望发展一批售电服务型公司,将交易平台升级为电力批发市场,发展初期主要是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的电能交易,未来逐步开展发电企业之间、电力用户之间、发电企业与其他配套企业的输电权交易、绿色证书交易、电能服务交易等,从而打造一个 “能源的阿里巴巴”,在售电侧实现充分市场化格局,并最终引入发达国家业已成熟的电力金融衍生品市场。

在此过程中,电网公司中的“大佬”国家电网掌控中国四分之三的输配售调度及电力设备生产,资产属性较重,组织结构庞大,国家电网总部拥有30个直属部门,5个公司分部,27个网省公司,34个直属单位(包括旗下参股控股企业,如英大证券、许继集团、平高集团等)。

电网公司职能精简化、功能多样化。随着增量配电等业务放开,配网将逐步纳入“大用户直购电+集中交易平台”、“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售电平台+衍生品市场”,实现发售两端供需市场化。从深圳试点方案可见,未来电网公司盈利模式改变已成定局,所以,电网公司更可能定位为公益公用事业型单位,售电职能将从电网剥离,电网公司将专注电网输配职能(新电改初期将在售电端只负责一部分居民用户和普通工商业用户的售电),电网企业可能转型为全国电力系统的输配、规划、投资与监督的全能型政商合一公司。

未来,电力体制改革将对电网公司转型形成激励机制。直购电、交易平台推行将压缩电网公司原有利润空间,但是从深圳输配电价试点方案来看,国家在新电改中或将通过“准许收益部分保证电网公司的利润空间,同时也将促使电网公司增加电网投资以提高准许收益的权重,并以“准许收益+政府性基金”的方式形成“激励机制”,从而保证电改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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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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