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2017-09-27 11:29:14 北极星电力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文件指出,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文件指出,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机制,综合运用完善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促进北方地区加快实现清洁供暖。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因地制宜健全供热价格机制,统筹协调相关支持政策等。具体情况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清洁供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我们制定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经研究,现就有关价格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北方广大农村地区、一些城镇以及部分大中城市的周边区域,还在大量采用分散燃煤和散烧煤取暖,既影响了居民基本生活的改善,也加重了北方地区冬季雾霾天气。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机制,综合运用完善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促进北方地区加快实现清洁供暖。
 
二、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
 
具备资源条件,适宜“煤改电”的地区,要通过完善峰谷分时制度和阶梯价格政策,创新电力交易模式,健全输配电价体系等方式,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
 
(一)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
 
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供暖,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煤改电”用电成本。一是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北方地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当地大容量主力燃煤机组的边际发电成本确定谷段上网电价,在上网电价平均水平不变的前提下确定峰段上网电价,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实施。二是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时段划分。对采暖用电部分,适当延长谷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2 小时),优化峰、平、谷价格时段划分。三是适当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差。在销售侧平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采暖季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
 
(二)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
 
合理确定采暖用电量,鼓励叠加峰谷电价,明确村级“煤改电” 电价政策,降低居民“煤改电”用电成本。一是合理确定居民采暖用电量。相关省份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居民取暖电量。该部分电量按居民第一档电价执行;超出部分计入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二是鼓励叠加峰谷电价。鼓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现行居民阶梯价格政策基础上,叠加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在采暖季适当延长谷段时间。三是明确村级“煤改电”电价政策。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与居民家庭“煤改电”取暖执行同样的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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