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450余万元“电老虎”梁波获刑12年!能源行业已超过80位“老虎”落马!(附详细名录和贪腐情况)

2018-05-07 15:00:5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被媒体称作电老虎,记者今天从北京一中院获悉,梁波受贿45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悉,被告人梁波的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被媒体称作“电老虎”,记者今天从北京一中院获悉,梁波受贿45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悉,被告人梁波的受贿事实发生在2003年至2013年的十年间,他的职务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升至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火电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其职责内容包括除南方五省(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以外的国家火电项目的项目审批。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人梁波的每笔受贿数额多则几十万,少则一两万,十年间,他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中国华电、中国华能、中国大唐、中国电投、神华集团、中国国电等公司及单位在电力项目审批方面谋取利益,先后34次非法收受这些单位给予的450多万元。

党的十九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掀起了反腐风暴,资金密集且权力相对集中的石油、煤炭、电力等领域成为中央监察重点,并查出了一大批隐藏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蛀虫”。

一、近80位能源大“老虎”落马

需要说明的是,在2013 年发生的贪腐窝案中,中石油内大大小小有40余名高管涉入。而2014年前后,神华集团一年内落马的高管也有18名之多。在此,能源新闻网以典型的案例和人物作为标准,从石油、电力、煤炭、天然气和能源管理部门等维度进行了统计。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迄今,石油系统共有21名“老虎”被查,单中石油内就有15名,电力系统共有12名“老虎”被查,煤炭领域有21名“老虎”被查,燃气领域有2名“老虎”被查,能源系统内有12名老虎被查。

二、能源“三大贪”

据公开的庭审资料显示,贪污金额相对偏少“老虎”有黄建军,受贿人民币80余万元,孙卫东受贿19.59万元,吴振芳受贿180余万元。

同时,龙煤集团原高管于铁义、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和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分别以3.06亿元、2.1亿元、4856万元(4245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受贿金额位列前三位。

据初步查询,在这些被打 “油老虎”中,刘国辉侵占本单位财产共计116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陶玉春贪污4600万元,被判处有徒刑23年,处罚金750万元;王永春非法收受款物4856万元,对4245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蒋洁敏收受贿赂折合1404万元,另有1476.6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处有期徒16年;廖永远非法收受财物1339.4万余元,2103.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王天普非法收受财物3347万元,非法占有国有财物7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六个月;吴振芳伙同张丽娟非法收受财物170万元,机票款16万余元,吴振芳被判有期徒刑三年6个月;孙卫东受贿19.5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电力领域,吴周春收受贿赂共人民币3926万元,美元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宋林侵吞公共财物974万元,非法收受财物2336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马林国受贿30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黄建军受贿8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元;廖建华收受贿赂款1333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罚金300万元。

煤炭领域,侯行知受贿625万余元受贿款,其儿子侯彧受贿374万余元,父子二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8年;于铁义非法收受财物3.06亿余元,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终身监禁;孟中泽受贿523.21万元人民币、5.5万美元、1500欧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陆海军受贿106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白培中非法收受财物35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国家能源局系统内,刘铁男非法收受财物3558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永盛非法收受财物561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郝卫平非法收受财物934万元人民币,美元3.5万,以及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两套,共计折合人民币124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罚金400万元;魏鹏远非法收受财物约2.1亿元,被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落马的“油老虎”一览

刘国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销售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哈密德瑞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刘国辉,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本单位财产共计1165万余元。

2013年7月30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国辉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没收财产500万元。

陶玉春

据了解,“老虎”“苍蝇”被打得最多的是中石油系统。2012年3月20日,中石油旗下运营商昆仑利用原总经理陶玉春,因公司财务等多方面原因,被有关部门控制起来,拉开中石油腐败案序幕。

陶玉春,男,1962年3月14日出生,山东日照人。山东胜利石油学校(后改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85届采油工程专业。曾任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5年4月13日,因涉嫌“四宗罪”,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据公开的庭审资料显示,被告人陶玉春作为国有公司中管理、经营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4600多万元。

2016年9月27日,陶玉春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3年,处罚金750万元。

王永春

2013年8月26日,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王永春,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吉林省乾安县人,1983年8月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已并入吉林大学)并参加工作,中科院地质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经查,王永春收受67个单位和个人款物4856万,并对4245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王永春因自首和立功获轻判,其当庭表示不上诉。2015年10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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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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