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将重点推进先进储能技术等新能源化工基地建设 助力能源转型

2018-06-21 20:04:46 北极星储能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到推进建设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和移动储能电站产业、推

近日,贵州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到推进建设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和移动储能电站产业、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创新,依托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毕节)研发中心,建成抽水储能、风光储互补等系统试验与验证平台。方案还提到以毕节国家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依托,建设电动汽车无线充电场站示范工程。详细如下: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府办函〔2018〕6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的批复》(国能发规划〔2017〕2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扬主题、建高地、促转型、奔小康”总体目标,以“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为统领,充分发挥能源开发建设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煤电产业向多元产业转变,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从生产粗放型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化工产业体系,促进试验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同步迈向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继续推进煤矿兼并重组,优化电力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和深度加工,着力推进重大项目,依靠重大项目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推进煤层气勘探开发进程,提高燃气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煤炭产能控制在1亿吨/年左右,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利用量达10亿立方米以上,利用率达70%以上,现役火电机组供电煤耗不高于310克标准煤每千瓦时,新能源电力装机突破400万千瓦,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建成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推进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示范项目和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原煤入洗率达到100%,煤层气抽采利用率达85%以上,新能源电力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谋划发展新布局。贯彻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配套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的开发范围为毕节市1区7县除禁止开发区以外可用于能源资源开发的区域,在此开发范围内全力推进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按照“一基地多园区”的开发思路,结合煤、电、水、环境资源组合优势,重点以织金—黔西—纳雍—大方为核心,布局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项目,积极打造新型能源化工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以威宁、赫章为核心,推动绿色能源示范应用,探索建立一批基本依靠清洁能源供能的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林业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二)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围绕能源安全供应保障、清洁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以能源新技术、新装备、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工程和试验项目为依托,积极承担国家能源技术创新任务,突破能源重大关键技术。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措施,稳步开展电力价格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等试点工作。

1.推进新材料规模化生产技术创新。充分利用毕节现有新材料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到2020年,形成1000吨/年石墨烯产业项目及配套下游产业、5万吨/年磷酸铁锂、锰酸锂、三元材料等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和移动储能电站产业。重点建设石墨烯工程研究中心。突破制氢关键技术,积极建设氢储能系统实验研究平台。(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2.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创新。依托国家能源大规模物理储能技术(毕节)研发中心,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规模物理储能关键部件及系统试验与验证平台,开展大规模物理储能、储热/冷技术基础理论和实验研究,开展1-300MW级先进空气储能系统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验证与产业化示范。重点建设系统集成实验平台、离心压缩机闭式实验平台、高负荷膨胀机实验平台、蓄冷蓄热实验与检测平台等大型实验平台和微小型抽水储能、风光储互补的压缩空气储能、纳微尺度相变储热、热电材料及新型飞轮等若干小型基础研究实验平台。(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金海湖新区管委会配合落实)

3.推进煤炭无害化开采技术创新。示范应用隐蔽致灾因素智能探测、重大灾害监控预警、深部矿井灾害防治、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装备,实现煤炭安全开采。示范应用井下采选充一体化、绿色高效充填开采、无煤柱连续开采、保水开采、采动损伤监测与控制、矿区地表修复与重构等关键技术装备,加强煤炭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示范应用高效建井和快速掘进、智能化工作面、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技术,提升煤炭开发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4.推进煤层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创新。进一步研究国内主流煤层气开采技术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适应性,加快先进适用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突破。开展煤层气地面高效抽采技术示范应用、地面及井下综合治理示范、智能煤层气气田建设示范等勘探开发示范工程。开展适应于毕节高灰熔点煤的先进煤气化技术应用。(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5.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常规煤电参数等级,提升煤电能效水平;示范燃煤机组多污染物(SO2、NOX、Hg等)一体化脱除技术,不断提高污染控制效率、降低污染控制成本和能耗。研究煤化工废水处理各项技术的优化组合,开展废水近零排放技术优化和工业示范。(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6.推进高效太阳能利用技术创新。推进高参数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及大型太阳能热电联供系统在威宁、赫章等太阳能资源总量高值地区试验示范,实现太阳能综合梯级利用。加快适用于贵州高原山区风电机组研发及风电场运行优化技术、智能化运维关键技术应用,积极推广低风速风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能源委、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7.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技术创新。以毕节国家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依托,针对清洁高效新能源动力电源的重大需求,实现氢气/空气聚合物电解质膜燃料电池(PEMFC)电动汽车及甲醇/空气聚合物电解质膜燃料电池(MFC)增程式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行和推广应用。研究电动汽车无线充电场站的负荷管理,建设电动汽车无线充电场站示范工程。(市工业能源委牵头;金海湖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配合落实)

8.有序推进电价改革机制创新。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9.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在金沙、七星关、织金等县区率先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为工商业企业等各类用户提供更加经济、优质的电力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毕节售电公司。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确定的纳雍县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毕节供电局,各有关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10.推进开放电网公平接入机制创新。有序推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上网,积极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其他电源、电网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分布式电源项目的各类试点和示范,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推动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各自条件,因地制宜投资建设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以及燃气“热电冷”联产等各类分布式电源,接入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线,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大数据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煤炭、煤电等传统产业,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积极理顺煤电关系,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同发展,努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着力提升燃煤电厂调峰能力,稳步推进热电联产机组参与调峰;优化跨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稳步增强能源调出能力。

1.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试验区开展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对整装勘探的投入,根据发展需要,依规申请煤炭探矿权,延长矿井服务年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为煤制烯烃、煤制清洁燃料的等重点能源化工项目优先配置资源,促进资源就地转化增值。(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工业能源委、发展改革委,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2.促进煤炭产业脱困和转型升级。对确需新建的煤矿,在严格实行减量置换的基础上给予大力支持。同意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在建煤矿项目建成投产。通过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煤矿兼并重组,逐步将无效产能、低质产能、小煤矿及敏感区域内的煤矿调整退出。压减煤矿产能2000万吨以上。推动主体煤矿企业强强联合、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单一兼并重组企业集团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其中,规模10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力争达到1家,规模500万吨/年以上的主体企业达到3家。积极引导重新组合的企业集团在毕节注册。重点支持绿塘、谷里、大龙凤、肥田煤矿等续建项目建设;推动高坡、威奢、罗州、东风、回归等一批煤矿兼并重组技改建设。(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城乡规划局、安全监管局、林业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3.全力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积极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启动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和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纳雍电厂1#、2#、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已核准的华润大方电厂、华润黔西电厂、大方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将威赫电厂(2×66万kW)列入高效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示范工程,做大做强电力产业;支持毕节热电联产二期煤改气(煤层气)项目扩建工程建设,促进毕节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城区集中城市供热等民生热电项目,统筹安排以大型煤炭深加工项目为主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严格落实低热值煤发电产业政策,以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为主要燃料,稳步实施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4.切实落实电煤长协合同。合理确定、相对固化电煤价格区间,防止电煤价格大起大落。从市级层面加快建立以企业自主协商为主、政府指导为辅的燃煤电厂与煤矿企业煤电联动机制,鼓励煤炭企业、发电企业通过资本注入、股权置换、兼并重组、股权划拨等方式推进煤电联营;督促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将80%的电煤消耗纳入电煤长协合同,督促火电企业按照“淡储旺用”的原则主动储煤,并及时支付电煤款,提高煤矿企业供煤积极性。(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5.积极开展煤电体制改革探索。支持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国有资本有序进入能源工业,增强政府对辖区内煤炭、火电的调控能力;对辖区内关闭退出后煤矿的剩余资源、新增资源重点向市级能源公司倾斜配置,拓展政府的调控空间。支持组建毕节能源化工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毕节开展大用户直供电及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6.加快非常规天然气产业发展。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对抽采煤层气采取自主利用、与煤层气专业公司合作利用或采取委托运营等方式,提高煤层气抽采的利用率,使煤层气利用成为煤矿利润的新增长点。加大煤层气发电、煤层气提纯和煤层气民用力度,支持织金县市级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示范县建设。启动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海湖新区煤层气作为城区民用燃气释放工程,重点推动贵州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大方黄泥塘向斜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实施煤层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利用煤层气提纯技术,生产LNG、CNG。(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7.推动能源通道建设。进一步增强与重庆、广东等省(市)间战略合作,加快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建设华润毕节(黔西、大方)电厂“点对网”送重庆专用输变电线路,推进毕节至重庆500千伏交流输电通道工程,确保实现与电厂同步建成投运。保障织金电厂“黔电送深”项目电力外送通道畅通;积极争取“毕电送粤”电量向毕节单列并提高外送量。(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8.推进“气化毕节”工作。建设遵义—赫章、赫章—威宁、百里杜鹃—纳雍支线管道和城市高压环网,形成高输能、广覆盖管

道网络;依托“气化毕节”天然气支线管道,迅速启动支线管道阀室至城镇燃气门站连接线建设工作,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根据煤制天然气项目及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气源开发建设情况,推进配套外输管道建设,促进与主干管道互联互通,保障全市燃气资源合理调度,有力推动“气化毕节”工程建设目标实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能源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监管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四)建设绿色发展新生态。按照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的原则,积极发展新能源、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通过物质集成、能量集成、水集成、设备设施集成、信息集成的实现,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友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1.稳步发展水电。统筹考虑现有河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电站,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到2025年,力争新增水电装机规模30万千瓦。支持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能源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扶贫办,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2.加快发展风电。加大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对资源相对丰富的局部地区可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对于不能连片开发的采用分散式接入开发。重点建设威赫风能开发基地,并启动纳雍、金沙、织金等县区风电场建设工作,确保风电项目建设接替有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3.大力发展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能源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4.积极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展浅层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推进秸秆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采用农林生物质发电、能源林基地建设一体化循环模式开发利用农林废弃物和生物质资源。推进毕节市中心城区、织金县、威宁县、金沙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农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5.积极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加强天然气加注站规划建设,依法依规设立定点的天然气汽车改装点,做好改装车辆的维修保养服务,规范天然气汽车改装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能源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6.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用好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公交站点公共设施的统筹衔接,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支持毕节开展油气电混合站建设试点。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发展充电设施分享经济。鼓励公交、城市出租、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推广使用纯电动及天然气等新能源汽车。(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7.有序推动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高温浆态床铁基催化剂技术、大型高温浆态床费托合成(F-T)反应器和配套装备技术、F-T合成和油品加工成套工艺集成技术,加快推进首期纳雍县2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示范项目建设,远期结合市场环境,适时新增400万吨/年煤制清洁燃料项目前期工作。研究解决煤制清洁燃料资源配置问题。协调中石化总部加快推进织金县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力争2018年核准建设。加快推进织金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前期工作,支持项目早日获得国家核准后开工建设。围绕即将建成的黔西乙二醇项目,支持发展煤基聚酯、聚乙二醇、乙二醛、防冻液等下游产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煤化工专班、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商务局,纳雍县政府、黔西县政府、织金县政府配合落实)

8.切实降低散煤燃烧污染。在供热和燃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区域集中供热通过建设大型燃煤高效锅炉实现。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检测装置。加速淘汰落后锅炉,毕节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开展烟气高效脱硫、除尘改造,积极开展低氮燃烧技术及水煤浆燃烧技术改造示范,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开发推广工业锅炉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及梯级利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商务局、质监局、工业能源委、发展改革委,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五)拓展开放发展新空间。深化与“长三角”“泛珠三角”“成渝经济区”“滇中经济区”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四川、云南、重庆在矿产资源领域的合作,完善能源区域合作协商机制,落实能源重点合作项目,实施能源产业发展“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构建能源合作共荣新格局。

1.推动跨省区电力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调剂余缺的作用,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积极争取扩大与重庆等周边省(区、市)跨区电力交易;加快推动织金电厂“黔电送深”项目实现实质性结算,协调华润毕节(黔西、大方)电厂接入重庆电网相关事宜。确保相关“黔电外送”项目以“点对网”方式接入广东、重庆电网,分别由广东、重庆电网统一调度,执行同类机组标杆电价及同等电力市场待遇,年发电小时数不低于同期平均水平。(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对广办、发展改革委,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2.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引进500强企业、优强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先进技术、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毕节能源建设,促进能源产业配套设备生产,推动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有序承接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加工、塑料制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项目建设进展,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多、文化多元、旅游资源丰富等优势,大力发展民族服装服饰等特色产业;以塑料制品加工为核心,拓展集原料、机械、模具、助剂为一体的新兴制造业。(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六)增进共享发展新福祉。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扎实推进小康电建设、光伏扶贫等能源扶贫工程。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提高农村能源保障水平。

1.加快小康电建设步伐。围绕“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目标,继续开展“小康电”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理顺农村电网管理体制、农网电压质量提升四大工程,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解决农村现有变电容量不足、布点不够、线径过小等问题,适度超前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解决农村电网供电质量不高、低压用电“卡脖子”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毕节供电局,市工业能源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2.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结合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及异地扶贫搬迁,在威宁、赫章等太阳辐射资源较好的区域,落实特困户屋顶、荒山荒坡及土地资源等利用条件,率先开展户用光伏扶贫,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积极支持纳雍、威宁、赫章等县争取光伏扶贫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扶贫办、工业能源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毕节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副市长、副秘书长任副指挥长,市发展改革委、工业能源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及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能源委,全面协调推进毕节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导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整合织金县、黔西县、纳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力量,适时设立“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基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和协调管理。(市编委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煤化工专班配合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规划》涉及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和东部发达省(区、市)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市工业能源委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三)强化政策争取。对《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要在项目核准、资源配置、环境评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项目建设。(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规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程序,由市督办督查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督办落实。将《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规划》实施工作情况作为市直各部门、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将市各级贯彻落实《毕节试验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特别是到国家有关部委对接落实工作情况通报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市督办督查局牵头;市实绩考核办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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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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