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口LNG窗口期竞价落槌,天然气基础设施第三方开放迈步

2018-11-22 08:59:42 南方能源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据eo了解,在8月31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口LNG窗口期交易首期试点》之时,振华石油即刻开始在国内寻找终端合作伙伴。一番选择后,振华石油在约两周前敲定与龙口胜通之间的合作,并在十天之前共同前往新加坡开展气源采购的谈判,最终在9月20日上午锁定窗口期的气源

本刊记者 周慧之

9月20日上午,国内首个对外公开提供的进口NG窗口期产品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成交。经过超预期的激烈竞价,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石油”与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胜通”)组成的联合体,最终以0.265元/立方米的价格摘单,成交量为一船LNG(约1亿立方米),船货到港时间预计为10月下旬。

这是国内第一次采用公开竞价的形式,对LNG接收站窗口期的资源进行配置。中海油气电集团为该产品的提供方,首期试点的卸载地点定为中海油独资的粤东LNG接收站,可在中海油多个接收站(粤东、福建、深圳、珠海、浙江、天津等)提货,提货时间窗口为45天。

本次试点共有5家企业参与到竞价环节,分别为新奥、中燃、三峡、博臣和胜通(振华石油)。今年6月才组建天然气事业部的振华石油,能够以联合体的形式成功摘得具有标志意义的首期进口LNG窗口期服务交易,可能令不少人感到意外。事实上,振华石油与龙口胜通的此次通力合作颇为高效。据eo了解,在8月31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口LNG窗口期交易首期试点》之时,振华石油即刻开始在国内寻找终端合作伙伴。一番选择后,振华石油在约两周前敲定与龙口胜通之间的合作,并在十天之前共同前往新加坡开展气源采购的谈判,最终在9月20日上午锁定窗口期的气源。

振华:我们是理性的

“我们是理性的。”

对于0.265元/立方米的竞价结果,部分参与竞价的买方企业表示压力较大,而且认为振华石油的此次亮相是“势在必得”。不过在振华石油天然气事业部相关负责人看来,“(我们)把账算得很细,”事先研究了详细的竞价策略,包括对临近交货期的10月、11月的销售情况进行市场预判,最终竞拍成交价在此前预估的承受范围之内。

低调的振华石油在业务构成上,以海外油气田勘探开发、国际石油贸易、仓储运输、石油炼化为主,原油、成品油的年贸易量高达6000万吨。对于组建独立的天然气事业部的未来业务规划,上述人士表示会包括三部分:海外气田的勘探开发、LNG接收站建设以及LNG国际贸易。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原油贸易与天然气贸易存在巨大差异,进军天然气贸易的振华石油依旧是新手。但是在上述振华石油的相关负责人看来,原油贸易与天然气贸易有一定的共通性,“客户是相通的,信用评级是相通的,金融属性也是相通的。”该振华石油负责人表示。

拥有自己的LNG接收站之前,如何获得进口LNG的窗口期以进入国内市场?振华石油此前已经与包括中海油在内的上游公司有过多次沟通,但一直未能达成。此次公开的LNG窗口服务期的竞价,为振华石油赢得了第一次进入国内天然气市场的机会。

据eo了解,振华石油在窗口期的竞拍与气源的锁定上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因为价格是“一天一报价”,不过在具体的条款上,振华石油争取到了一定的灵活性。在上述人士看来,过去国内天然气市场与国际贸易是割裂的,未来开放的趋势将不可逆。

振华石油非常清楚,自己擅长的领域是国际贸易,在国内长期合作的资源也主要集中在上游企业,对于国内下游市场的环境并不熟悉。

如何真正切入到国内天然气市场当中?

“我们只做自己懂的事。”上述人士表示,选择一个在国内拥有天然气下游资源的合作伙伴就至关重要。

胜通与振华互补

从天津港做物流起家的龙口胜通,很快进入了振华石油的视野。

龙口胜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eo,胜通的优势是中海油的几乎所有接收站(海南以外)都可以实现提货,这可以分担接收站的压力。在“自有运力”方面,胜通的车队运输车辆在国内排在首位,共有300台自有车辆,在调配第三方车队方面也有不错的资源积累。

与此同时,胜通在终端销售与市场开拓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据了解,龙口胜通同时经营着LNG加气站、企业点供、调峰储备站等多项业务。目前拥有长期稳定客户300余家,

LNG日销量超过2300余吨,拥有自有点供终端26处。

参与进口LNG窗口期产品的竞价首先得进行资格审查,很重要的一方面是需要向中海油提交是否能落实分销市场的材料。龙口胜通在下游分销市场的积累,正好可以弥补振华石油在下游市场空白的短板。这也是振华石油能够摘单最为重要的一步。

龙口胜通此次也与振华石油一同前往新加坡参与气源采购谈判,“整个谈判过程比较艰难,为了争取一个气源,见了许多贸易商和资源开发商,一直连续谈判。”

龙口胜通同样有着“原油”背景,这可能是双方一拍即合的重要考虑因素。根据相关资料在原油及普通货物运输方面,龙口胜通依托山东省主要港口码头,与全省20余家炼油企业签订长期运输服务合同,年运输原油达120万吨以上。

在双方看来,此次LNG窗口期竞价的合作只是开始,在天然气市场将有更多长远合作,而且考虑到胜通与地炼企业的合作基础,未来在原油贸易领域,双方也有考虑进行联合采购。

主提货地提气比临时下调

据eo了解,此次竞价在企业资质方面的审核方面具有定的要求,在敲定之前,共有八九家买家提交了资料,在经历过一轮资格审核和筛选后,去掉了弃权和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最后剩下了5个参与竞价的主体。

审核严格的同时,在资源配比上也对买家有一定的关照。在此前发布的竞价公告中,提到主提货地提取比是70%,即买方需要将70%的资源配置在华南地区。不过本次实际操作的规则,主提货地提取比从70%降低为55%,季节性供需比更大的华北和华东市场,可以获得更大的资源配置份额。对于买家来说,无疑将削弱销售的风险。

据eo了解,这是基于用户普遍提出降低主提货地提气比例的需求,中海油结合接收站基础设施运营情况及相关区域销售安排比对做出的调整。

如何理解LNG窗口期产品交易?

不少业内人士告诉eo,此次竞价的产品可以理解为“服务费”的竞价,相当于一系列的进口商务费用以及资源调配费用,结算对象为中海油气电的贸易团队。而真正的窗口期的使用费和加工费是另外计算,按照0.3元/立方米的价格向中海油的接收站支付。

据了解,进口LNG窗口期产品是指提供方(卖方)为协助接收方(买方)完成LNG进口全流程,而通过交易中心提供的与进口LNG相关的系列业务,包括进口资源代采(协采)、报关、报检、港口协调、计划管理、多点资源调配、接收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协调(不包括使用费、加工费)、资金使用等相关业务和服务。

此次LNG窗口期产品的竞价底价为0.1元/立方米,每次加价幅度在0.005元/立方米。

之所以采用“LNG窗口期服务”的产品作为交易载体,主要是考虑到窗口期的使用费与加工费属于发改委监审的价格。但是通过“服务费”竞价的方式,可以巧妙地将窗口期进行配置。气化管输费通常是指从LNG码头接收装置到交付点的费用,包括管输、储存、再气化等环节发生的成本费用及合理利润、税金等。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定义为“间接”窗口期开放可能更加合适。因为买方自主组织的气源将进入中海油的资源池,而买方对于各个接收站的资源配置也需要按照中海油的要求进行均分,在“调度”问题上,买方还无法实现完全独立。如果无法采购到合适的资源,部分买家表示将考虑直接采购中海油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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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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