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保出来的气价联动?

2018-12-03 11:56:47 南方能源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自去年气荒以来,今年国家政策对于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政策明朗,合同内保量保价,合同外不保量不保价。在全国用气量大增的当下,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放弃价格,保证气量才是切实的选择。

黄燕华E-mail:huangyanhua1023@163.com

进入11月,北方就进入了冬季,各地的集中供暖渐次开始。11月1日也是天然气冬季保供开始的节点。而不同以往,今年是天然气保供工作筹备工作最为扎实的一年。已经到达的冬季,各项保供举措即将面临大检,产业链上的各个参与者及相关的地方政府如履薄冰。

不同于往年,今年地方政府在冬季天然气价格顺价方面颇为积极。公开信息可以看到,苏州、银川、福建厦门、成都等地已经出台了疏导文件,西安、济南等地正在进行居民顺价的听证会流程。

在行业以作风硬派著称的浙江,今年也及时发布了顺价文件。据浙江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提高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到2019年3月1日,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销售的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从2.19元/立方米调整为2.85元/立方米,上调的价格为0.66元/立方米。

而供电厂则区分为向华电杭州半山电厂供气的价格从每立方米2.22元调整为3.18元;向其他天然气发电企业销售天然气价格从2.31元调整为3.27元。供电厂的气价执行时间为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

从浙江省发改委近年发布的天然气价格文件来看,其顺价节点往往跟国家政策节点错位。国家上调气价周期它往往不顺价或者拖延顺价。如今年5月初,在中石油开始执行夏季国家非居民门站价格之际,浙江省突然上调省内非居民城市门站价格0.1元/立方米。

从当前各地发布的今冬顺价文件来看,有如下特点:

(1)开始理顺居民门站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5月底发布的《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明确提出“如

2018年要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此次进入冬季,一些地方开始出台理顺居民气价的通知,此举有应对冬季涨价压力传导之疑。比如成宝鸡,11月1日起,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第一档气每立方米上调0.08元,由1.98元调整为2.06元。成都则在进行完听证后调整了阶梯气价,第一阶梯调整到2.0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调整到2.4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调整到3.06元/立方米。

(2)非居民的顺价幅度超预期。过去,各地对于气价上涨在疏导时的态度是较为抵触的。从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来看,涨价意味着本地企业的用气成本支出增加,对本地GDP是种伤害。因而过去在应对上游涨价的时候,各地顺价方案中有一些违背市场行为的政策,如不能全额顺价,建立城市燃气、上游气源方的共担机制。本次,从各地顺价的方案来看,幅度均较大。浙江的涨幅就超过门站的30%。

从各地的顺价文件来看,各地都在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总体来看,各地政府今年在应对气价上浮的顺价方面是比较积极的。缘何地方政府今年态度大变?这与今年自上而下推行的保供责任要求有关。今年,国家发改委把地方政府的保供责任落在了实处,由于地方政府的责任缺失导致的停气将对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当前,各地正在把保证天然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自去年气荒以来,今年国家政策对于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政策明朗,合同内保量保价,合同外不保量不保价。在全国用气量大增的当下,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放弃价格,保证气量才是切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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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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