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节能降碳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提高配电网络智能化水平

2017-11-21 14:43:22 来源:广州政府网   点击量: 评论 (0)
日前,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节能降碳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期末,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利用效率继续提高,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力争达到

二、建设完善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停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30%的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施接口。逐步推进已建和在建的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住宅小区增建充电桩,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的配套服务系统,基本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城际、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使用便利、标准规范统一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
 
第三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低碳改造
 
一、推进站场低碳改造和运营
 
在城市客(货)运场、公交枢纽站场、停车场等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屋顶绿化等节能降碳技术,加强公交场站、客货运站、地铁站、客运(轮渡)码头等高耗电设备的低碳化改造和运营监控。大力推广绿色照明,合理控制交通场站室内中央空调温度,降低场站运营过程中的能耗与碳排放。推广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检测、信息传输系统。
 
二、建设完善慢行系统
 
优化设计街道慢行空间,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硬隔离或阻车墩的方式,为自行车和步行打造专属用道,在人流量集中区域通过绿化带、隔离墙等方式有效分离机动车和行人。优化行人通道网络,拓展红线内外人行通道衔接,加强人行过街系统及中心城区地下步行系统建设。完善自行车网络和停放设施,在公交交通、轨道交通沿线地区加强通道网络和设施建设,改善自行车交通环境。
 
三、应用交通建设新技术
 
在路桥、隧道、场站、服务区、养护中心、港口、航标、地铁以及相关配套房屋建筑工程中强化绿色设计与施工,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工艺。在道路养护工程中积极引导推广旧沥青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废旧轮胎橡胶沥青、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温拌沥青等道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
 
四、推动船舶和港口绿色改造
 
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提高靠港船舶燃油品质,推动水上巴士改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现有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对新建十万吨及以上级别邮轮码头和集装箱码头,同步配套建设靠港船舶使用岸电供电设备设施,督促靠港船舶采用岸电供电,港作船舶、公务船舶岸电使用率达100%。改善港口机械用能结构,加快流动机械、运输工具“油改电”“油改气”进程,完成全部轮胎式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改造,推广使用轻型节能的装卸和运输设备。港口码头要优先应用LED(发光二极管)照明系统和智能信息化控制技术,完善船舶油污水等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接收和集中处理设施。
 
 
第八章推进建筑绿色化发展
 
加强建筑设计、施工、使用、拆解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快建筑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建绿色生态城区。
 
第一节全面实施建筑节能
 
一、严格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
 
实现设计和施工阶段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项目核准备案、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建筑节能监管。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实施菜单式装修。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应做好项目节能措施和设计指标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和住宅说明书等公示所销售房屋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等信息。规范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利用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绿色建筑行动,推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阶段的绿色节能精细化管理。
 
二、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优化墙体、屋顶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推广保温隔热绿色材料技术、屋顶绿化成熟技术,有效降低楼体温度,减少夏季空调用电负荷,减轻城市热岛效应。推广使用绿色建筑材料,鼓励应用雨水回收、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水以及地源热泵系统,在有条件的写字楼集聚区、商贸中心等规划建设集中供冷、冰蓄冷、水蓄冷空调系统。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商业办公建筑、综合购物广场、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实施用能分户、分项计量,推进照明设备、空调系统、电梯、灶具、用水器具等主要用能系统实施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绿色化改造。“十三五”末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
 
在有条件的新建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空调、空气(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在新建公共建筑、市政工程、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太阳能光伏、空气(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建筑立面和屋面安装太阳能光伏板,推广太阳能照明应用。“十三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以上。
 
四、实施建筑能耗限额指标管理
 
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定额控制指标,作为建筑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的控制指标。逐步推行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限额设计制度,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实施阶梯价格。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普及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并将重点耗能建筑纳入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实现能耗实时监测。
 
第二节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一、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重
 
财政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城市更新、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和管理。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绿色居住区。建立和推广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对按规定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逐步推行强制性标识制度。加快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适宜技术应用。力争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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