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售电公司投资分析 三大投资风险需谨慎对待

2018-01-05 15:24:43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作者:黄丹   点击量: 评论 (0)
新一轮电改方案出炉,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将允许6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投
新一轮电改方案出炉,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将允许6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对于售电主体有明确的限制。另外,文件还对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如售电规模、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进行了规定。全文如下:
 
中国售电公司投资壁垒分析
 
 
(一)政策壁垒
 
新一轮电改方案出炉,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将允许6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对于售电主体有明确的限制。另外,文件还对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如售电规模、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进行了规定。
 
(二)人才壁垒
 
在新电改之前,我国电力输配售环节主要是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垄断,发电企业仅仅是竞价上网,之后的输电、配电和售电环节均由电网负责,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在售电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拥有大量相关人才。新进入售电业务的公司势必在售电人才方面有所短缺。
 
(三)资源壁垒
 
未来售电公司的模式主要有三种:输配售一体化、发售一体化以及独立的售电公司,拥有售电业务的电网企业在售电市场化初期将占据绝对的优势,利用已有的资源抢占售电市场;发售一体化公司将利用大用户直购电也会有所突破;而发电、配电以外的市场所组建的售电公司,由于没有发、输、配方面的优势,只能在业务模式创新上做文章,进展会相对缓慢。
 
中国售电公司投资风险分析
 
当前的政策保障尚不完善,仍有相当的问题未予解决,电力因自身特性和保障民生经济的重要地位已迫使改革的步伐放慢了许多,但稍有不慎仍有可能面临危机,如到那时电改再次迟滞不前甚至“开倒车”的局面是当局和公众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从目前电改试点的情况来看,有如下问题已需引起大家谨慎对待。
 
(一)跨区域送电壁垒
 
虽然目前我国总体电力供大于求,但是由于资源分布和用电需求的不均衡导致仍需利用高压输电线路西电东送和北电南送维持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但从重庆试点方案来看,官方将水电项目和跨省送电项目移除到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之外,刻意回避了跨省跨区域送电的壁垒。如若跨区送电的机制不能理顺,各省都仅能在自己的行政区划开展工作,那么电力短缺、电价高企的后果恐难避免。
 
(二)电网公平无歧视
 
在无相关政策法规,电力仲裁机制尚不健全的时候,仅仅依靠口号式的“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让人着实在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电网企业掌握调度大权,完全可以以电网安全的理由拒绝公布和延缓公布重要数据信息,竞争中避免偏向直属企业的行为仅仅依靠公司自律是很难做到的。
 
(三)电网交易市场归属
 
目前电力交易市场仍然由电网企业开展建设,到期移交政府监管,要求实现业务分开,相对独立运行。回顾五号文,即有先例,当时提到“电网企业可暂不进行输配电分开的重组,但要逐步对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带来的后果就是十年间特高压输电网络投资巨大,发展迅速,而配电网络严重制约了智能电网的发展,影响了电网整体可靠性和智能化。如今明确了输配一体不分离,近两年电网公司对配电网投入成倍增加,不知道是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因素。但愿电力交易市场不要重蹈覆辙。
 
原标题:中国售电公司投资分析 三大投资风险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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