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参与电力交易的三个步骤

2017-02-22 16:29:3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全国范围内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但截至目前,绝大多数的售电公司还未参与市场交易。售电公司要想要参与电力交易,大致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一是申报电量,二是竞价配对,三是确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全国范围内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但截至目前,绝大多数的售电公司还未参与市场交易。售电公司要想要参与电力交易,大致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一是申报电量,二是竞价配对,三是确定价格。

 

本文就上述三个步骤进行集中解读,今天就第一步,即申报电量进行分析,随后将连载第二和第三步,敬请关注。

 

 集中竞价购电第一步:申报电量

 

>>>>  1)基本过程

 

在参加集中竞价的前几天,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需要向交易机构进行申报,说明自己在这个周期打算用/发多少电。政府给出的理由是:这主要是为了促进参加批发市场的用户提高用电负荷预测水平,为今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做准备。具体来看,由于条件不同,各地发电侧和用电侧的申报标准也不一样,有的地区是一个企业报一个电量数,有的是一台发电机组报一个电量数,有的则是每个用户电压等级都要报一个电量数(见下表)。

 

 

由于没有用户或是电厂能够100%地预测准自己下个周期能够用/发多少电,因此,一般来说,交易中心会允许企业出现一定的误差。如果预测的误差在交易中心允许的范围内,那企业就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也就是和正常交易一样。但如果预测的误差超出了交易中心允许的范围,那交易中心在给企业结算电费的时候,就会从里面扣除一笔惩罚金。偏差电量的值越大,罚款数额也就越高。而这笔钱将用来补偿在辅助服务市场上做出贡献的公司。具体看来,各省对电量偏差的允许范围各有不同,但一般不会超过±5%。

 

 

 

【假设

偏差电量情景模拟

 

某电力用户在月度交易前两天,向电力交易中心申报自己下个月用电100度,而这个交易中心对偏差电量的允许范围在±5%之内。如果下个月,这个用户的用电量为95-105度,在交易中心的允许偏差范围内,那它就不用交任何罚金。但如果它的用电量比95度要小,比105度要高,那么就要承受一定的罚款了。比如说,它只用了90度的电,那么除了电费之外,这个用户还要为它偏差的10度电支付罚金,具体每度交多少,将取决于交易中心的规定。

 

用户不擅长预测用电量,很可能将会寻求专业售电公司的帮助。由于电力不是大用户的主业,因此让每个大用户都精准地预测出自己的负荷和用电量,是一件不经济也不太可行的事,所以在申报电量方面,用户将会更依赖于专业的售电公司。

 

对售电公司而言,目前电网公司已经有比较成熟的负荷预测方法可供借鉴,一般来讲,其可以分为4个阶段,分别是:影响因素分析、基础数据准备、预测模型构建、后续跟踪调整。

 

 

 

>>>> 2)影响因素

 

可以看出,预测未来用电量是否精准,对售电公司的购电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在这其中,除了自身的预测能力外,交易中心出台的规则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目前,交易规则对售电公司用电量预测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因素:

 

影响用电量预测的几个因素

 

一是需要预测的时间段长度。时间跨度越长,不可控的干扰因素越多,购电成本也会随之增加。例如在2016年广东的月度竞价中,最初参与的各方只需要预测几天的发用电量,比如3月份的集中竞价发生在3月25日,这时候距离3月份结束只有7天,因此需求方只要预测出未来7天的用电量就可以了,难度相对较小。但从5月份起,每月的集中竞价提前到了月度中旬,这就要求用户方预测出下半个月约15天左右的用电量。而在广东2017年的电力交易规则中,政府要求用户“在每月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的2个工作日前,申报次月的用电需求。”也就是说,电力用户需要预测自己下个月全部30天的用电量。(见下图)

 

显然,需要预测的时间段越长,就标志着中间出现不可控事件的几率越大(如气温骤升或骤降),这无疑增加了电量预测的难度,也增加了预测失准、购电成本增加的可能性。

 

广东竞价的时间越来越提前,需要预测的电量天数呈现上升趋势

 

二是允许的电量预测误差范围。交易中心对误差的容忍度越小,用电侧交罚金的几率就越大,购电成本也就越高。例如广东最初没有给2017年的新交易规则设置允许的预测误差范围(后调整为±2%),也就是说,只要出现了误差就会被罚款,鉴于预测的误差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偏差电量罚款已经不是交不交的问题,而是交多少的问题。这种严厉的惩罚机制会大大抬高了售电公司的购电成本,甚至使得一些售电公司出现了亏损的可能性。

 

三是电量偏差的结算周期。结算周期越短,容错率就越小,购电成本就会上升。目前,偏差电量的结算周期主要有两种,一是按年结算,另一种是按月结算。

 

按年结算,也叫“月度滚动”,指的是每个月的误差可以进行正负抵消,到了年底再一起清算。比如说,一个售电公司,4月份用电量比预测申报的少用了500度,而5月份又比多用了1000度,这样的话,这两个月总的总误差就是(-500)+1000=500度。

 

而按月结算,也叫“月结月清”,在这种模式下,每个月的误差不能进行正负抵消。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售电公司4、5月份的总偏差电量就是|-500|+1000=1500度。这样一来,要缴纳的罚款也就更多。可见清算周期越短,售电公司购电的成本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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