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到哪里办理审批程序?

2016-12-13 16:05:41 能源杂志 作者:杨世兴   点击量: 评论 (0)
最近,越来越多的各类社会资本来咨询参与售电侧市场,成立售电公司的事情,也有用电企业想了解电改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要参与市场化交易。在这方面也有一些不准确的信息在误传,简单整理了一下,供大家参考。我也


4市场上有哪些类型售电公司?
 
市场上会有三类售电公司。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经营权。
 
这些售电公司必须都是独立法人。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一个售电公司可以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售电。
 
5重庆售电侧改革试点指定了售电公司吗?
 
按照电改精神,政府不以行政方式指定售电主体或配电投资主体。重庆售电侧市场从试点一开始是向各类资本开放的。重庆市在向国家申报售电侧改革试点时提交了三家已成立的售电公司信息,仅表明重庆在申报试点时已经有售电主体,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仅此而已。
 
想做售电公司的小伙伴,快到碗里来。详见第三个问答。 
 
6外资可以参与售电公司吗?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正确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根据此次电改文件精神,没有对售电主体出资性质做任何限制。
 
7想参与新增配网的投资,该怎么办手续?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牵头制定增量配网建设的有关配套文件。但总体而言,应该先有政府认定的配网建设规划,同时取得增量配网建设的特许经营资格,然后按照政府电网投资管理程序开展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没有预设条件,也不能打着防止“厂网不分”的名义阻碍发电企业投资配电业务,或限定社会资本只能与电网企业合作。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同时,要认真履行保底供电责任,要防止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画地为牢”阻碍竞争等。
 
8发电企业可以“拉专线”向园区用户供电吗?
 
有的发电企业采取“拉专线”等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实质上是规避社会责任,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是绝对不允许的。采取“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必须符合规划,并按规定履行社会责任,承担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产业政策相符合的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支持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的局域网、微电网
 
9自备电厂可以参与售电侧改革试点吗?
 
参与市场化交易的自备电厂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承担与公用电厂同等的社会责任。自发自用电量要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和政策性交叉补贴。拥有并网自备电厂的企业要合理缴纳备用容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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