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能源转型的是与非:电价高低不是唯一标准

2018-06-06 16:54:0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0年,德国联邦议会批准了一项旨在2050年实现80%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以风电、太阳能、生物质为主体)的法案。2011年,受到日本福岛核事故影响,德国决定修改核电站延寿的计划,到2022年关停全部核电站。

褐煤必须搞死?

德国拥有丰富的褐煤资源,即使到现在,燃煤发电仍旧在整个发电中占据40%左右的份额。2015年3月,德国经济与能源部建议出台针对传统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立法,以帮助其进一步实现2200万吨减排任务,2020年实现既定减排40%的目标。

方案最初建议针对寿期超过20年的煤电厂,如果单位GW排放超过了700万吨二氧化碳(这部分已经纳入欧盟ETS体系,需要购买,当然现在价格很低),将加收18-20欧元/吨的碳税;对寿期超过40年的煤电厂,排放超过了300万吨就要加收。

一个效率40%的硬煤煤电厂,年运行8500小时,大约就要排放700万吨二氧化碳,而300万吨只够运行不到4000小时。由于褐煤的单位排放因子要比硬煤高30%左右,这一规定下褐煤电厂的出力就要受限。

700万吨的设计似乎专门瞄准了褐煤电厂。从影响来看,这一水平的碳税意味着单位千瓦将增加2欧分的成本。而2015年8月,德国批发电价下降到了3欧分/千瓦时的水平,比2011年之前已经下降了50%。这意味着,电厂即使可以竞争到市场份额,其边际利润也只有1欧分/度的水平,这可能连流动成本(燃料、运营、材料等)都覆盖不了。所以,这一标准对褐煤之外的基荷煤电厂没有任何影响,但是意味着褐煤老旧电厂的成本要大幅上升,基本只能退出市场。

建议一出台,就引发了各方争议,褐煤工业与主要电力公司极力反对,电力工人组织游行。电力公司的反对意见,集中在这项政策意味着2000万千瓦的机组变成亏本生意。机组的关停,从长期看将引起系统充足性问题与安全问题。

此外,如果这部分机组的成本上升,很可能意味着德国电力出口的减少,以及天然气发电份额的上升,这意味着电价水平的上升(尽管幅度可能不大)。这一政策带给最终消费者的影响也需要评估。

当然,在环境NGO看来,这一政策的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定位于20年的老旧电厂而不是全部电厂,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手段的合法性争议更大,特别是涉及影响对象选择以及程序性问题上。很多律师提出反对意见称,为什么老旧电厂受影响,而其他电厂就可以"独善其身",这在促进市场的竞争目标(特别是merit-order)与法律的公平性上是站不住脚的。而德国自身的政策与欧盟能源环境政策的协调,在已有ETS覆盖的情况下是否与欧盟上位法冲突也是法律界探讨的问题。

最终,7月份,这一政策建议宣布取消,政府将选择另外的方式去实现这一2200万吨的减排任务,并将这部分受影响的机组转为"容量备用"。

到了现在2018年,英国、法国都出台了淘汰煤炭计划时间表的时刻,2018年上半年,德国政府再一次拒绝了"最低碳税"的提议,可能跟上述这一经历不无关系。并且,2020年的减排目标可能已经来不及完成了。

谁能代表德国呢?是德国政府,还是电力企业,还是各种机构的学者?可能都能代表一部分,但是都不能完全代表。

德国电价高是个问题吗?

德国发展可再生能源造成电价高企是个吸引眼球的话题,但是"电价高"这个事实本身,以及是否应该归因于可再生能源同样充满争议。

"电价太高"的支持者认为,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达到6欧分,已经造成德国居民电价高达30欧分/度,是欧洲最高电价之一。很多贫困家庭的电费支出已经占到家庭支出的10%以上(笔者在德国待过几年,每个月高达80欧元的电费的确也肉疼),很多家庭因为交不起电费而停电。如果照这种趋势下去,那完全是不可持续的。

笔者认识的一些德国同事由此抱怨,但是也有一些坚决认为"电价太低了,以至于我的邻居在德国这种纬度造个冰窖养企鹅"。而部分学者的统计分析与观点往往是:能源贫穷在德国也是存在的(2014年有35万户家庭因为拖欠电费而被停电,占全部家庭的不到1%,是欧盟国家中问题相对较小的国家),但是那是社会政策的领域。能源贫穷的原因是"贫穷"本身,不需要特别的能源政策。

至于可再生能源造成电价高企,也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同意。由于调度优先顺序的影响(Merit-order effect),电力市场的趸售价格越来越低。 能源密集型工业,享受附加豁免,其大用户长期合同价格低到税前4欧分/度以下(不含输电费用,但是大用户用电电压等级高、损耗小、负荷不确定与波动程度小,这部分费用是很小的),人民币不到3毛钱。成为大的"赢家"。不能只盯着25%的居民用电,不考虑占40%以上的工业用电。

以上往往是经济学家的看法,社会学家往往嗤之以鼻。经济学家往往关心总体蛋糕的大小(所谓"效率"),而贫困人群的利益受损则是"分布式"影响问题,而这在后者看来则是"天大"的问题--这是基本的伦理。这个争论有点超过事实争论的范畴了。

启示

对于能源转型的政策与评价,即使在德国内部,也是存在各个方面、不同程度的争议。因此,宏观上大而化之的"德国如何如何"的铁板一块式的描述都是欠准确的,也很难对第三者"我们要如何如何"提供明确的含义。简单的,如果德国做错了,我们为什么要学?德国做对了,但是其深根于德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那对我们也很难有借鉴意义。 更何况,我们的铁板一块程度,应该还比不上德国。100个人,可能就会有120种意见。

不可避免的,人们对很多事情都会存在不同意见。但是,如果不区分意见的性质,是对事实问题认定的不同,还是价值观的不同,那么就无法形成公共讨论,而成为无谓的争论。对于事实问题,所需要的只是进一步的研究确认,而对于价值观问题,可以通过彼此的妥协取得合作。

事实的讨论需要更加充分,而价值观要保持尽量透明。这是我国能源行业了解国外,并产生有益借鉴的基础。

最后,必须指出的是,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完全是一场分布式、分散化的社会运动,到了中后期才有了大的电力企业的加入。这方面的故事,我们留待今后细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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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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