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竞价:实现平价上网的重要砝码

2018-06-06 17:21:5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将全部推行竞争性电价配置项目资源,标志着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时代的告终,风电平价上网已经慢慢逼近。

以上网电价水平和补贴强度作为竞争性评价的主指标,如此一来,可实现上游技术进步与下游电价降低联动,并通过下游的竞争加速上游的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我理解风电政策体系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促进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降低度电补贴强度,加速平价上网是目标,而政策路径则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各个突破。二是有机结合了政府与市场,充分发挥了各自作用。

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目标引导、保障配额完成、理顺规划与建设之间的关系、规范投资环境,这些是政府“应为”,而上哪些项目、电价多高和补贴如何退出要交给市场,通过公平规范的竞争来确定。三是整体构建,有序推进。风电政策体系的重建一方面要面向未来,另一方面又要立足现实、超越现实,有关部门自2017年以来的一系列政策实际上完成了整体政策架构的谋划与设计工作,而目前推出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正是最后的“临门一脚”。

“年度开发规模指标”不等同于“资源开发权”

中国电力报:此次“风电竞价”相较于光伏“领跑者计划”模式有何不同?

袁家海:国家对风电建设管理的主要依据《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按照该文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在落实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和具体风电项目,并形成年度风电建设实施方案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地方政府对年度开发规模指标实际是采取行政审批的方式分配给开发企业。

此次国家能源局印发的《通知》,实际上是要求地方政府采用竞争的方式分配年度开发规模指标。光伏领跑者招标是政府拿出可开发的资源,通过招标确定开发投资主体。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是“年度开发规模指标”,不是“资源开发权”。引入竞争配置项目,在不改变开发权归属的前提下,要求地方必须通过竞争性机制制定年度开发方案,优选项目,确定开发顺序。不需要补贴的项目优先,需要补贴强度低的项目其次,而成本高、补贴需求大的项目不开发或把成本降下来以后再开发。

绿色能源金融体系亟待完善

中国电力报:您认为风电实现平价上网未来还有哪些屏障亟待突破?

袁家海:我国已形成了全球最大的风电制造规模和最完备的风电产业链,具备了极强的整机与核心部件制造、系统集成和服务能力,也培育了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风电设备制造成本引领全球就是最好的例证。风电产业已经到了靠规模转向靠创新驱动的临界点。

重塑政策体系,实现项目开发遵循市场规律和商业逻辑有序开发;落实接入消纳条件,优化投资环境有望有效降低风电总体开发与度电成本;竞争配置项目则实现了上游技术进步与下游补贴退坡的联动。目标引导、配额托底、规范降本、竞争提效,我对风电平价上网充满信心。

此外,在华北电力大学早前发布的研究成果《风电和光伏发电2020年平价上网的路径及政策建议》中,我们也建议应采取“因地制宜、规划先行,配额约束、市场增效,规范操作、约减成本,金融护航、创新驱动”的政策体系,下一步还应在绿色金融切实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动低碳转型上进一步取得突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我认为,未来应该进一步明确风光发电在清洁能源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战略地位,针对可再生能源“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构建绿色能源金融体系,切实降低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要打造一大批新能源企业为主体、以国家能源创新体系和平台为支撑、以鼓励创新的能源产业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为基础的新能源产业创新体系,提升风光发电的技术水平及经济性,加速其实现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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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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