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03-20 16:24:11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

 
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进展
  
  (一)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07 年,全国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保持稳定,407个国家监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9.9%、26.5%和23.6%,与2006年相比,劣Ⅴ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下降了2.4个百分点。全国294个省界断面中,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42.2%,比2006年提高3.5个百分点。浙闽、西南、西北诸河水质良好。三峡库区水质无明显变化,南水北调工程东线干线水质有所好转。全国地下水水质状况变化不大。


  
  (二)《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稳步实施。2007 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涉及的近30个专项规划(方案)已印发实施,各项任务也已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机制已经建立,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每半年公布一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国务院成立了由温家宝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批复了《“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十一五” 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项措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同比下降2.48%。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得到加强。 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在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也将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予以安排。有关部门制订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修订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大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执法力度,2007年,共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942个,停建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1294个,限期治理931个。自2006年以来,中央累计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238亿元,解决全国1.09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十一五”期间,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共安排污染治理项目2712个,投资1600亿元。截至2008年9月,已经建成881个,在建960个,完成投资510亿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共安排2010年以前的项目878个,投资68.89亿元;截至2008年9月, 已建成5项,在建146项,完成投资22亿元。江苏、山东两省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编制了实施方案,2008年共安排污染治理项目426个,投资152.79亿元;截至2008年9月,已建成359个,在建52个,完成投资82.18亿元。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12年以前共安排10类治理工程,投资585.45亿元;目前,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的实施方案正在报批,部分治理项目已经启动。辽宁省在辽河流域、山东省在南四湖流域、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云南省在滇池流域都明显加快了治污进程,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有关部门印发了《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 ,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也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各地按照“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加强了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中央财政设立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7年和2008年分别安排“以奖代补”资金65亿元和70亿元。截至2008年10月,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459座,日处理能力8553万吨(36个大城市共建成288座,日处理能力为3497万吨),分别比“十五”末期增加了60.5%和42.6%,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由2005年的52%增加到2007年的63%;在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033个,设计日处理能力约3595万吨。有关部门建立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动态监管和评估制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明显提高。2008年1-10月份,全国已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达190亿吨,运行负荷率达到76%,同比分别增长了21%和约3个百分点。 

 

(六)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转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已安排中央投资5亿元,支持首批近700个村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沼气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的支持力度,启动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到2007年年底,农村户用沼气已达2650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190多处,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6700处;2008年中央投资60亿元,可建设农村户用沼气680万户。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防护林和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完成造林面积45.8万公顷;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2008年中央投资11.5亿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亿亩,可减少不合理施肥110多万吨(折纯量)。


  
  (七)船舶污染防治得到加强。 有关部门出台了《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在沿海和长江、黑龙江、珠江等水域开展了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逐步实现船舶污水零排放。国家、海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地市、码头和船舶六级溢油应急反应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港口都已配备了围油栏、撇油器、消油剂、吸油毡等防污器材,初步形成了防止和控制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体系。有关部门加强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逐步提高了我国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和水平。


  
  (八)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强化了政府的环保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为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有关部门先后转发或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选)》、《关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等,为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贸易等政策,建立了金融机构与环保部门信息共享、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双高(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目录、出口企业监管信息共享等制度和机制,全面监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行为。


  
  (九)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有关部门连续五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0多万家次,对1.5万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3000余件;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及违法建设项目845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超标排污的造纸企业621家;责成384家污水处理厂和500余家垃圾填埋场进行限期整改,对60余家超标排污、设施不运行、污泥未依法处置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严肃查处。全国人大连续多年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加强环保工作。


  
  支持境保护的要求治工作提供了强(十)水污染防治支撑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正在逐渐形成,水污染治理投资不断增加。2007年,污染治理投资3387.6亿元,比上年增加32%,占当年GDP的1.36%。有关部门开展了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工作,推动建立流域下游对上游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补偿和上游对下游超标排污或环境责任事故赔偿的双向责任机制。国家启动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将为水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相关部门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每年发布《中国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和《中国环境统计年报》,为社会各界能够客观了解我国的环境状况提供了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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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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