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8-06-01 10:00:43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王业耀介绍了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 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好于全国平均水质

每日经济新闻: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怎么样?下一步针对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有没有新的打算?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长江经济带作为国家战略,水环境质量是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的重中之重。根据最新监测结果:2018年1月~4月,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良好,11个省(市)943个考核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类别比例为72.4%,Ⅳ类~Ⅴ类比例为24.1%,劣Ⅴ类比例为3.5%。应该说长江经济带总体水质好于全国平均水质。

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抓紧编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将通过狠抓污染治理,实施严格的流域空间管控,强化饮用水保护,深化污染减排,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下一步针对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工作,重点需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2018年7月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完成长江经济带943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自动监测的指标包括9个指标,再加一些特征性指标。自动监测的频次是每4小时一次,数据实时发布。同时积极推进与长江经济带各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实现互联互通,共享监测数据,为及时把握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预警潜在的水环境风险提供坚强支撑。

二是研究制定并出台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预警办法。定期开展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的评估,全面客观反映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发布水质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省、市人民政府,督促改善水质状况,推动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从而推动长江经济带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三是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和污染源监督监测。按照排查、整治、监测同步推进、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先期在8051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监测,逐步建立覆盖长江经济带所有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网络,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强化排污口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的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充分发挥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网络作用,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监测和评估工作。

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及时发布信息,鼓励公众、社会和媒体的参与和监督。

■ 积极推进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7月底前将基本完成水质自动站建设

南方都市报:我们注意到,部分地区氮磷污染已经上升为导致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在今年的环境状况公报中有没有总磷、总氮的指标?下一步如何解决氮磷污染问题?还有一个关于水质监测的,我们关注到在公报当中,地下水评价结果水质的较差级和极差级超过六成,比2016年数字有所增长,请问一下原因是什么?能否就这个指标做一些分析?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部每月组织对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工作。监测数据表明,2017年全国1940个评价、考核、排名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67.9%,同比提高了0.1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8.3%,同比降低了0.3个百分点。全国地表水总磷的浓度同比下降11.5%,超标断面比例为19.1%,超过化学需氧量、氨氮,成为影响全国地表水水质的主要污染物。全国重点湖库总氮平均浓度是1.31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4%。

为解决氮磷污染突出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全国地表水氮磷监测。为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2017年10月起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2018年7月底前将基本完成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水质自动站基本指标为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根据不同流域污染特点,适当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总磷、总氮将作为基本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价,全面反映全国地表水总磷、总氮污染状况及变化情况,为地表水污染防治提供支撑。

二是加强氮磷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提升入河排污口氮磷自动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三是推进重点流域、近岸海域治理,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氮磷达标排放,以重点行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氮磷排放达标为突破口,加强执法。另外,新建项目严格控制氮磷新增排放。

四是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这是第一个问题,关于第二个问题请王业耀副站长做一个说明。

王业耀:我把地下水监测情况跟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按照本次机构改革前的职责分工,原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中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原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包括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方式污染。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机构改革的最新要求,统一规划监测网络、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监测方法和统一评价方法,构建一套业务化运行体系,对我国地下水环境开展系统全面的监测并统一发布结果。

■ 已经初步建成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布设完成了38880个点位

光明网:北京市最近公布的环境状况公报首次加入土壤监测内容,为什么在2017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没有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相关内容,下一步有何计划?

刘志全:谢谢你的提问,我也是近两天注意到了北京市发布的环境状况公报里面有土壤环境监测的数据。北京的土壤点位是国控土壤监测点位里面的一部分,北京的工作是做在了前面,所以他们先行把土壤国控点位监测数据做了一个简要的分析和发布。

按照“土十条”的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已经初步建成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布设完成了38880个点位,每5年监测一次。“十三五”全国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将在2020年完成,届时将收集、汇总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结果和信息,按程序报批后,适时向社会公开。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十三五”土壤环境监测总体方案》。这个方案明确了土壤环境监测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理顺生态环境系统内纵向联动和部门间横向协同的机制,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管理方法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人才队伍、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二是初步建成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全面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国家网基本实现对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全覆盖。2017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已完成了13611个历史基础监测点位的采样工作和部分样品的测试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样品分析、数据整理,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向社会发布。

三是生态环境部目前正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这是我部土壤司在牵头开展的一项工作,目前正在按照总体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开展详查。目前已完成农用地详查布点55万多个、采样54万多份,计划2018年底完成农用地详查的样品采集分析工作。整个详查工作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届时会按照程序向社会公开。

四是加快完善土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体系。生态环境部即将发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同时加快土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到2020年底之前,我们要完成45项土壤方法标准制修订任务和20多项新型特异性污染物分析方法,开发土壤基体标准样品和分析校准标准样品等。

■ “回头看”既延续了原来好的经验和做法,也有一些新的探索和实践

新华社:昨天,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开展 “回头看”,意味着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正式启动。请问此次“回头看”与之前相比,有哪些新特点?

刘友宾: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已全面启动,6个督察组将陆续进驻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省(自治区)开展督察“回头看”工作。昨天,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进驻黑龙江省开展工作。

这次“回头看”跟中央环保督察一脉相承,既延续了原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积累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也有一些新的探索和实践。

第一,在组织形式上,这6个督察组要完成对10个省(自治区)的督察,采取了“一托一”或者“一托二”的方式开展督察,有的督察组要到两个省开展督察工作。除了全面督察工作之外,专门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7个标志性战役和有关重点工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同步统筹安排一个专项督察。专项督察和整个督察统一实施、统一报告反馈,但是对相关的问题线索进行分开移交移送。

第二,在督察的内容上,重点督察主要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特别是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重点检查列入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改情况,重点督察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的情况,以及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的有关情况。

第三,时间安排上,这次“回头看”进驻期间,省级层面督察只安排5天时间,其他的时间都要进一步下沉督察,现场核实问题是否得到整改。

有关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我国O3污染以轻度为主,未发生严重污染,更没有出现“爆表”情况

人民日报:关于空气质量,最近生态环境部发布前4个月空气质量,部分地区有所恶化。我想问一下,相对于去年秋冬季,不少地区公众对空气质量感官改变了很多,是不是强化督查力度有所减弱?另外关于臭氧污染,公报里面2017年74城市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天数占到了43.1%。我想问一下针对臭氧污染,生态环境部会有一些措施吗?

刘志全:谢谢,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今年1月~4月空气质量。近期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发布了1月~4月份空气质量情况:全国338个城市1月~4月,总体上看全国空气质量同比仍呈改善趋势,但从单月情况看,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同比确实有所下降。2018年1月~4月,33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6.7%,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52μg/m3,同比下降7.1%。PM10平均浓度为89μg/m3,同比下降2.2%。京津冀PM2.5是69μg/m3,同比下降18.8%,北京是59μg/m3,同比下降22.4%。长三角PM2.5是55μg/m3,同比上升1.9%,珠三角PM2.5是41μg/m3,同比持平。所以全国338个城市总体来看,1月~4月份和2017年比是呈改善的态势,这是总体情况。

但是3月份、4月份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如你刚才所提的那样,从单月情况看,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同比确实有所下降。如3月份,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下降15.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80μg/m3,同比上升27.0%;其中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46.7%,同比下降14.6%,PM2.5平均浓度为88μg/m3,同比上升39.7%。4月份,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8.0%,同比下降13.7%,PM10平均浓度为122μg/m3,同比上升1.7%;其中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56.7%,同比下降16.6%,PM10平均浓度为116μg/m3,同比上升11.5%。

生态环境部组织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攻关中心对部分地区空气质量下降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一是污染排放量大是主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交通结构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决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依然很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4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0%,东部地区增加值同比增长8.4%。工业活动增强使得二氧化硫、烟尘和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同时各类建筑施工活动普遍增多,扬尘排放明显增多,进一步提高了PM10的浓度。

二是不利气象条件是直接原因。气象研究表明,4月,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南北温差小,静稳天气显著增加,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部分区域和城市PM2.5和PM10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升高。

三是沙尘天气频发导致大气粗颗粒物超标天数增加。受我国西部、西北部及蒙古国部分地区近年来降水减少、草地超载过牧等影响,4月沙尘天气频发,浮尘和扬沙使部分区域和城市PM10浓度同比明显上升,导致优良天数减少、污染天数增加。以京津冀地区为例,4月份共发生4次沙尘天气,影响天数近10天,分别是4月2日~3日,4月9日~10日,4月16日~19日,4月28日~29日,由于有近1/3时间受到沙尘的影响,所以浮尘和扬尘使部分地区和城市PM10浓度同比明显上升,导致优良天数减少、污染的天数在增加,和大家的感受也是一样的。

应该说,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距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差距仍然很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仍需付出艰辛努力。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臭氧的问题。臭氧监测结果表明:

2017年,全国338个城市环境空气O3平均浓度为149μg/m3,同比上升8.0%,较2015年上升11.2%。2015年~2017年,338个城市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分别为16.9%、22.5%、33.4%,呈逐年上升状态。2018年1月~4月,338个城市O3平均浓度分别为86μg/m3、104μg/m3、134μg/m3、157μg/m3,呈逐月升高趋势。74个城市2013年~2017年O3平均浓度分别为139μg/m3、145μg/m3、150μg/m3、154μg/m3、167μg/m3,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分别为10.5%、16.6%、24.9%、30.8%、43.1%,呈逐年上升状态。我国O3污染呈现连片式、区域性污染特征,主要集中在辽宁中南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武汉城市群、陕西关中地区,以及成渝、珠三角区域。

我们对当前O3污染形势和对策进行了分析,认为在标准上,与WHO的第一到第三阶段过渡值衔接;在污染程度上,我国O3污染以轻度为主,未发生严重污染,更没有出现“爆表”情况。

当前O3污染问题凸显的主要原因:一是前体物NOx和VOCs排放量大,尤其是VOCs排放来源多、分散,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高温、强光照天气;三是O3性质活跃、生成机理复杂,NOx和VOCs减排过程中也可能因比例问题导致O3浓度上升;四是长期以来全球和区域O3浓度背景值持续上升。

O3污染控制措施:从发达国家O3污染治理经验看,只要持续推进NOx和VOCs减排,长期来看O3浓度将逐渐下降,短期来看O3浓度可能受天气、前体物浓度比例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O3污染的治理和管控。一是加快推进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开展VOCs例行监测,加强工业园区和重点污染源的VOCs排放的监督性监测,摸清O3的来源和主要影响因素,为O3污染治理提供决策支撑。

二是扎实推进O3污染和PM2.5污染的协同治理。

三是着力强化NOx和VOCs排放重点行业、领域的治理,尤其是补齐VOCs治理短板。现在正在加快步伐,加大治理的力度,特别是VOCs治理量大面广,不仅仅是工业排放,还有生活的排放,包括装修涂料、餐饮等都有VOCs排放,所以它是量大面广,治理起来需要一个过程。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加强臭氧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非常重要。总体上看,臭氧总体情况是可控的,臭氧污染的特点是局地的、短时的,臭氧污染时间相对集中,也为公众避免污染危害提供了条件。希望媒体在这方面多给我们做一些宣传工作。

■ 我国海洋微塑料污染总体上处于中低水平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广播电台:近日有研究认为,北冰洋冰块内含过量微塑料,可能破坏海洋生态。请问生态环境部如何看待海洋微塑料问题?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具体内容是什么?

刘友宾:谢谢。海洋微塑料是近年来国际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个新环境问题,对这个问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评价试点。从2016年开始,我国已经组织开展了海洋微塑料的试点监测,初步掌握了我国重点海洋海域和海洋生物体内的微塑料污染情况。监测表明,与全球其他海域已开展的微塑料调查的情况相比,我国海洋微塑料污染总体上处于中低水平,与地中海中西部和日本濑户内海等海域处于同一数量级。

二是开展了海洋微塑料的专项研究。2016年“海洋微塑料监测和生态环境效益评估研究”纳入了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专项。2017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了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研究中心,着力开展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方法和管理对策研究。

三是积极参与海洋微塑料防治的国际合作交流。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框架下,双方成立了海洋垃圾合作专家对话平台,开展海洋微塑料监测及环境影响等领域的合作研究。参与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的专题研讨和合作机制。

再过几天,就要到六五环境日了。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号召全社会共同行动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海洋是生态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们一起努力,保护好我们的“海蓝蓝”。

■ 通过实施采测分离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实现了监测与考核利益方完全脱钩

澎湃新闻:刚才刘司长提到了全面了解环境质量状况,一方面是强调了数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关注环境监测的布点问题。以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的国家地表水水站建设为例,如何保证水站建设的科学性?因为将来涉及到一个责任的归属问题,您给具体介绍一下。

刘志全:谢谢,为了深化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2017年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2017年10月起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开展监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8家第三方采样公司在全国进行采样,另外,在全国选择300多家监测能力较强的分析测站来承担实验室分析任务。这项工作进展非常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推进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工作的同时,我们全面推动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今年7月底前要基本完成2050个水质自动站建设任务,目前正在推进自动站站房建设、装修,包括仪器设备购置以及运维交接等工作。您提到关于监测断面布设问题,应该说断面的确定我们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要服务于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需要,客观、真实反映我国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具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代表性。“十三五”国控断面范围涵盖全国主要河流干流及重要一级、二级支流,兼顾重点区域三级、四级支流,同时包括重点湖泊、水库。断面布设要有空间代表性,能真实反映所在水系和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连续性。在生态环境部“十二五”布设的972个国控断面和地方已有监测断面基础上,增加到2050个国控断面。增设断面优先考虑跨界断面,比如跨国界断面,包括中俄、中哈、中越等国界河流。还包括省界、市界断面,以及入河口、入海口断面等。

三是多功能性。既要用于对地方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考核、排名,也要用于开展深入的趋势分析研究工作。目前这些监测断面位置已确定了,原则上不做变动。部分地方由于断流、实施治污工程等特殊情况,提出断面位置调整申请。我们有一系列专门的断面调整规范性文件,同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踏勘、论证,经反复审核后,才能对少数断面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如何保证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的问题,一是在监测机制上,一方面,通过实施采测分离和水质自动站建设,实现了国家考核、国家监测,实现了监测与考核利益方完全脱钩,最大程度避免行政干预的可能。另一方面,实施第三方运维,与空气站运维管理模式类似,通过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水质自动站运维工作,由13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全国2050个水质自动站运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二是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监督、考核和管理。我部建立了远程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经费支付与运维考核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以及运维不善退出机制,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管理,确保运维质量和数据质量。

三是建立和完善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用于规范水样采集、自动分析、质量控制、运维操作等过程。

四是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一旦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最后,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发布水质自动监测信息,水质自动站是每4小时出一个数,我们正在组织人员研发手机APP软件,今后大家可以在手机上很方便地查阅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

■ 进一步优化地下水监测点位布局,构建全国统一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新京报:我有一个问题,是关于地下水监测的。地下水监测整合一张网,我们想问地下水监测整合的是国土部门、水利部门的吗?还有没有其他部门的地下水监测站点?公报显示地下水监测无论是国土还是水利部门,它的较差和极差加起来达到了近七成左右,是否说明我国地下水环境有一个恶化趋势?我注意到公报显示:“较差”和“差”的县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西部、甘肃中西部、西藏西部和新疆大部这些地区,与我们的印象不太一样,请解释一下原因。

王业耀:我国国土、水利、生态环境部门均组织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各部门侧重点、监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有所不同,监测评价结果不具备可比性。国土部门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以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对象;水利部门以流域为单元,地下水监测井主要分布在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重点区域,监测对象以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的浅层地下水为主;生态环境部门重点针对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开展水质监测。

从三部门监测结果来看,近年来我国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从水利部门监测结果来看,2017年水利部门2145个地下水测站中,水质优良、良好及较好的比例较2016年同比略有上升(提高了0.3个百分点),较差和极差的比例同比略有下降。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结果来看,2017年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测的334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中,水质达标比例为85.1%,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从国土部门监测结果来看,2017年国土部门监测的5100个地下水监测点中,水质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的比例同比降低6.5个百分点,较差级和极差级比例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其原因主要是监测点位数量有所变化,2017年国土部门共监测5100个地下水监测点,2016年为6124个,由于参与监测统计的地下水点位数量不同,统计结果有所变化。总体来看,根据原国土和水利部门地下水监测结果,地下水水质仍然较差,其原因可能有以下方面:一是地下水监测分为浅层地下水和中深层地下水,水利部门监测的浅层地下水,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重的地区,浅层地下水容易受农业面源和地表水污染的影响。二是部分地下水监测点水质受地质等天然背景值影响,如总硬度、铁、锰等指标超标。

刘志全:这个问题我补充一下。地下水监测评价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但监测过程比较复杂,通过打井采集水样,点位布局要有代表性。同时要统一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明确测试对象和目的。目的不同,监测要求也不一样。

按照本次机构改革要求,下一步我部将统一负责全国包括地下水水质在内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将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地下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地下水监测点位布局,构建全国统一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按照统一的监测和评价技术规范,统一组织开展全国地下水水质监测,统一发布信息,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可靠支撑。

王业耀:关于生态那个问题我简单解释一下。因为我们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自然生态系统,也就包括土地的利用类型、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这个主要是利用卫星遥感和地面站相结合开展监测,这主要是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评价。

另一部分是环境质量评价,包括对水、大气还有土壤等的监测评价,最后综合形成一个评价结果叫EI,这是一个综合生态评价指数。如果环境质量不是很理想的话,这个指数也不会很高。目前根据我们评价结果,刚才记者也提到,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甘肃中西部、西藏自治区西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部这些地区因为自然生态系统相对比较差,这些区域这么多年评价一直比较靠后。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优化这个体系,特别是现在整个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纳入生态环境部,下一步我们对自然生态监测部分要提高针对性,针对不同的生态系统,建立不同的指标体系,构建更合理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我们评价的结果层次更明显一点,与大家的感受就会更一致一点,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刘志全: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是按照我部2015年发布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开展的,植被覆盖度、生物丰度、水网密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由于西部地区干旱少雨、植被覆盖率低、物种较少,生态系统脆弱,因此评价结果相对较差。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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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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