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概论》电力市场中的电价机制—销售电价机制

2018-07-31 19:43:53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销售电价是指终端电力用户使用电力应支付的价格。销售电价有多种形式,包括总体基本平均销售电价、峰谷电价、丰枯电价、两部制电价、分类电价、累进制电价等。

第2节 销售电价机制

售电价是指终端电力用户使用电力应支付的价格。销售电价有多种形式,包括总体基本平均销售电价、峰谷电价、丰枯电价、两部制电价、分类电价、累进制电价等。

2.1 总体基本平均销售电价

用户总体基本平均销售电价的制定,必须能够准确反映电力企业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及科学技术条件下的真实生产成本,迫使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控制成本,使电价在市场中处于自我约束状态,同时,此售电价格的制定受市场的需求弹性、各类用户的承受能力、电力与其他各类能源的竞争力等条件的约束。总体基本平均销售电价是销售电价社会化的表现。

基本平均销售电价的计算按以下步骤进行:

基础平均销售电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综合成本法、长期边际成本法和实时电价理论。

综合成本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便于售电商的操作,缺点是定价周期K,不能正确反映电能的未来价格,不能对电力市场的供求变化做出适当的反应。

长期边际成本法能正确反映未来的电能价值,缺点是计算繁杂,且购电成本和供电成本不受售电商控制,不易于售电商的实际操作;定价周期长,不能适应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因此,长期边际成本法没有实际应用。

实时电价理论能随时反映供电成本和用电信息,使经济效益达到最优,缺点是计算更加繁杂,同时由于现阶段技术条件下用户的计量装置无法向售电商提供用户的实时用电信息以及售电商每月定期抄表等实际条件的限制,使得售电商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实时电价理论直接用价格引导需求,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同时正因为目前的配电自动化系统无法实现,在可预见的未来必然拥有庞大的市场空间。。

2.2峰谷电价

由于电能具有不能直接大量储存的特点,电力的生产、流通和销售必须同时进行、同时完成,因此,为保证用户的正常用电,电力生产必须连续进行。但是,电力负荷是随时都在不断变化的,特别是由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习惯在昼夜不同时段的差异,必然会引起每日的电力负荷在不同时间出现较大波动,出现高峰和低谷的负荷差别。为丁最大限度地满足尖峰时段的负荷要求,系统必须备有相应的发供电设备,高峰负荷越大,系统为满足供电所需的发供电设备容量就越大,在高峰时段投入的调峰容量就越多,相应的高峰时段的单位负荷所应分摊的固定成本较低谷时段就要高出许多,甚至要成倍地高于低谷时段,引起不同时段的电网平均成本出现较大的差异。按照公平合理负担电能成本的原则,并考虑到调整系统负荷的需要和调动用户削峰填谷的积极性,在制定电价时必须考虑时间因素的影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使电价能充分体现出价格的杠杆调解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合理用电,充分利用电力设备,促使电力商品的价格向价值的回归。峰谷电价其实就是一种实时电价的简单化。

实行峰谷电价,对各市场成员都是有益的:对于用户,尤其是用电量大的工商业用户(比如重工业用户),可以将负荷向谷荷时段转移,以获得更廉价的电力服务。对于电网公司,系统潮流稳定,运行方式简单,推迟电网建设,并且避免在峰荷时段发电厂利用市场力恶性抬高市场价格。对于发电厂,可以提高机组利用率,减少启停次数,降低调峰任务;推迟新建机组的时间,节约大量资金。对丁社会,降低了电力成本,扩大了电价下降的空间,增加了社会福利。

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通过采用用户峰谷分时电价取得了非常大的效益。比如,在法国,70%以上的装机容量是核电。我们知道核电的调峰能力较差,一般只承担基荷。如果不实施分时电价,法国电力系统将不可能实现调峰。事实上,法国的峰谷电价比高达10:1,基本实现了削峰填谷,负荷利用率在90u/0以上。国内近年来也有很多省市采用了峰谷电价,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东中山市销售侧由于采用了峰谷电价,竟出现过峰变为谷,谷变为峰的情景。

2.3 丰枯电价

由于水力发电的变动成本要比火力发电的变动成本低得多,当水力发电与火力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发生变化时,电网的平均发电成本就要发生明显的变化,所以,对水电占一定比重的电网,为了充分利用水力资源,在制定电价时应考虑下面的季节变化的影响,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考虑到调整负荷的需要,制定李节丰枯电价。

1、丰水季节的“弃水期”,电网尽可能安排水电厂多发电,即让水电带基本负荷,而火电则作为补充容量进行调峰,这样电网平均发电成本就会降低许多。

2、在枯水季节,电网应充分发挥水电机组的调峰作用,水电所带的基本负荷应尽可能小。由于枯水季节电网主要依靠火电厂发电,因此电网的平均发电成本相应会增高许多。

我国部分地区目前现行的丰枯电价的一般规定是:丰水期电价比平水期基础电价下浮10%,枯水期电价比平水期基础电价上浮10%。

2.4两部制电价

这里所说的两部制电价,不同于上网电价机制中的两部制电价,请读者注意区分。

由于不同的用户之间的用电性质不同,系统为相同用电容量的不同用户之间准备的发电容量也就会有所不同,从而耗费的固定费用也不同。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用户间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与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千差万别,在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用电量越多,单位供电费用中固定费用的含量越少,用户应承担的单位固定费用也就越少,反之,则单位固定费用上升,所以,不能把所有用户捆在一起按用电量平均计价,而必须对电价进行两部制分解:一部分反映供电的固定费用,按用户的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收,与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无关,称为容量电价或基本电价;另一部分反映供电的变动费用,按用户实际用电量计收,而与用户的装接容量或最大需量无关,称为电量电价或电度电价。这种以合理分担容量成本和电能成本为主要依据,并分别以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计算用户电费的办法就是两部制电价。很多重型工业对电力的需求量特别大,往往建有自备电厂,电网供电为其备用。这类企业用电量少,但用电负荷却很高,应收取容量电价。

实行两部制电价,可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促使用户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设备容量;促使用户提高负荷率,降低电能损耗,压低尖峰负荷。随着用户设备利用率和负荷率的提高,必然使电网负荷率随之提高,提高电为系统的供电能力。

2.5分类电价

分类电价是非常常见的销售侧电价机制,有不同的分类方式。

一、按用户的用电用途分类

我国目前的分类电价是按用户的用电用途来划分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目录电价。这种定价方式是按消费者剩余来定价的,属于一级价格歧视。

这种分类方式一般分为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普通工业电价、非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趸售电价和优待电价九种。因为各类电价不同,因此存在各行业之间的交叉补贴。

这种定价方式给予了电力公司定价权,操作不透明。

二、按容量对用户进行分类

按容量对用户进行分类可分为30KVA以下的小用户、30KVA及以上的大用户和趸售用户这几类。

三、根据用户不同的用电性质分类

1、按供电电压的不同进行分类

处于同一负荷中心的与电源点同距离的两个用户,由于供电电压的不同,供电系统为之配备的供电设备会有所不同,低压用户要比高压用户使用更多的变电设备,供电的线路也会相应增长,相应的运行维护费用也会增加,从而造成低压用户比高压用户增加了供电的固定成本,也就是说,造成高低压供电用户之间存在电价差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二者之间供电固定成本的不同。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不同可靠性的电能,所支付的成本就会有所不同。电力系统在发、输、变、配过程中,由于系统故障、计划检修、设备燃料的不足等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对用户的供电,而不同用户由于用电特性的不同对可靠性的要求也不同,如医院、煤矿、钢、电视台等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非常高,缺电可能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设备的重大损坏和社会的重大影响,而对于普通纺织、机械加工及居民生活用电,缺电不会造成较大的损失。

2 按供电可靠性的不同进行分类

不同用户由于用电特性的不同对可靠性的要求也不同。如医院、煤矿、钢厂、电视台等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非常高;而对于居民生活用电,缺电不会造成较大的损失。为了提高供电可靠性以适应不同用户的要求,电力企业在加强电网建设、提高运行水平、增加备用容量的同时,还必须为有要求的用户加装安全自动装置、提供双电源或保安电力,不但加大了折旧费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了固定成本的支出,还增加了线路损失,因此供电可靠性要求越高,成本也就越高,可靠性要求高的用户也就应该承担较高的电能成本。

根据用户的可靠性要求对电价进行分类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根据停电会造成的损失大小或社会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供电可靠性分类,对不同类型的用户制定出不同的电价,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获取较高供电可靠性而支付较高电费或选择较低供电可靠性的供电而少支出电费。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够体现对用户的公平性,增加了用户选择的余地,但缺点是无法准确确定用户停电损失的大小与用户由于可靠性要求而应承担的不同电能成本之间的数量关系,容易造成相同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用户由于单位停电损失不同而实际支付的电能成本不同,所以此种方式应谨慎使用。

(2)对这些要求高供电可靠性的用户每月收取一定的固定费用。

为满足用户高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供电企业会根据用户的要求为用户加装安全自动装置和提供双电源供电或保安电力,当由于电力系统的原因影响到用户用电时,供电企业必须通过备用电源或保安电源向用户提供正常的供电或提供协议容量的保安电力,这就相当于系统随时都要为用户提供相同容量的备用容量,因此,应该根据用户的设备容量或协议的保安电力容量向用户收取与基本电价相同的备用容量费,这样,既保证了电力企业合理的销售收入,又保证了没有提供此项服务的可靠性要求低的用户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平合理负担电能成本的要求,同时计算简单,理论依据明确,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式。

3、按用户的负荷相关性分类

若用户的负荷相关系数接近于1,说明两条曲线在相同的时间内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即出现峰、谷的时段基本相同,造成系统的容量成本增加,用户应承担相应的固定成本;若用户的负荷相关系数接近于-1,说明用户负荷与系统负荷出现峰、谷的时段基本相反,有利于系统的削峰填谷,降低了系统的容量成本,应对用户给予奖励性电价,这就是用户相关系数的不同造成电价存在差别的原因所在。

由于不同的用户负荷相关系数对系统的影响不同,且各用户之间的负荷相关系数相差很大,没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因此难以按分类的方式来确定不同用户的负荷相关性电价。为便于售电商操作,可按以下的方式来计收相关系数电价:

在确定的上述分类电价的基础上,确定用户相关系数最大(对应于相关系数为1)时的电价增量系数和相关系数最小(对应于相关系数为-1)时的电价增量系数,计算山最大和最小相关系数电价增加值(减少值),然后乘以各用户每月的实际相关系数,求得该用户每月应额外增加或降低的电价。

由于用户的负荷曲线与系统负荷曲线完全重合时对系统的影响最明显,因此可设电价增量系数最大值为系统尖峰负荷时生产总成本比平均成本增加的比值,最小值可设为系统基荷时生产总成本比平均成本降低的比值。

分类电价制定的依据是营销学中日标市场的细分。

2.6累进制电价

电力工业市场化的本质是将电力生产和消费过程纳入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链中,用市场机制提高电力工业的整体效率。在缺电条件下,市场供给不足,价格就更应该起到传递供给紧张信息的作用,充分反映出产品的稀缺性,以增加需求侧弹性。需求弹性化本质是需求方对供给价格上扬的一种有效抑制,当价格上扬时,部分需求将消逝,从而达到了供需的平衡,有效的缓解和解决电力供不应求矛盾,抑制市场力的行使。这一过程其实就是纳什均衡点附近的负反馈。

在当前尚不具备完全开放需求侧市场的条件下,实行价格联动是引入需求弹性的有效方式。采用“累进制电量销售定价方案”,通过建立合理的市场价格信号引导机制,用反映真实经济规律的价格信号引导需求。

电网公司为满足社会用电需求,从发电市场购买电力,需求越大,边际购电费用越高,所需总购电费用也越高。如下图所示,将市场总需求分为3段,基本负荷需求的采购费用叱较低,通常由低成本廉价机组承担,而收购中等负荷需求段的平均价格要高,高负荷需求段则更高。

如果能够清楚地界定各段负荷的使用情况,则以电网公司购买这部分负荷的价格为基础,制定销售电价,从而实现价格信息的传递,促使供给与需求在价格引导下达到均衡。

累进制电量销售定价机制就是结合电力商品这些特点而提出的。累进制电价的基本思想是:在一段相对稳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电力需求性质划分不同类型(工业,农业,居民,商业等等),并对丁每种类型,分别设定销售电量的不同区间,不同区间部分按不同价格结算,并采用高电量区间价格递增的累进制。

以一个典型居民用户某月的用电价目表为例,该用户用电量越多,其付费压力越大,单位电价越高。使用300度电以内均以0.44元结算,300至400度之间以0.46元结算,依此类推。

累进制电费价目表

累进制电量销售定价方案的优点在于:

1、可以保证电能供给的普遍服务原则,又可以通过价格反映电力资源的稀缺程度,不同负荷区间段的价格反映了采购对应区间段电力的成本。例如:居民用电累进制及满足了居民最低的用电需求,又对用电较多,占用大量能源的奢侈消费用电给出合理定价。

2、采用累进制电量销售定价机制,电力用户接收到准确的价格信息并自行调整需求,真正使得供需平衡达到均衡。

3、大部分电力需求小的用户按低电价支付电费,而少数电力需求大的用户则按高电电价支付电费,承担了电网购买高负荷需求费用,基本做到了“谁使用,谁付费”。

4、电网公司能更公平公正地执行和扮演“输电服务提供者”的角色,有效规避了发电侧单独开放市场下,固定销售电价导致的电网公司入不敷出的风险。

累进制电量销售定价方案的经济学意义是,真实地反映了电力供给的边际成本,限制和减少了需求侧的消费者剩余,有效地缓解缺电条件下的市场失灵,维持了市场的均衡。累进制电价在浙江省缺电时期已经开展,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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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继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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