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入网设备质量管控保障电网设备本质安全

2018-12-11 14:06:41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 闫少俊 陈灵欣 赵海纲 武兰民  点击量: 评论 (0)
国 家电网公司高度重视物资质量管理工作,以持续提升电网设备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和完善物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和检测体

三、开展物资质量抽检及生产制造巡检

一是加强抽检覆盖面和针对性。按照3个100%全覆盖(招标批次、中标供应商、物资品类)的要求,组织省公司开展抽检工作。对抽检合格率低、抽检数量相对少、以及新入网的厂家增加抽检频率。对于首次供货的供应商,比照其投标时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进行验证性检测。

二是加强35千伏及以下中低压物资的抽检。地市公司层面重点以例行试验为主,实现到货批次的全覆盖;省公司层面重点以型式试验加特殊试验为主,要做到供应商全覆盖;总部层面重点针对质量问题突出、重要性和关注度高的物资开展专项抽检。总部继续加大配网专项抽检力度。

三是深化110千伏及以上设备的抽检。组织各单位根据实际供货计划合理制定抽检安排,重点做好抽检工作方案,明确试验项目、检测方法、试验环境。为统筹利用检测资源,总部将对各单位的抽检工作进行适当平衡,各单位定期将月度供货计划及抽检安排上报总部物资部。

四是开展配网设备专业检测。结合配网物资技术规范书分级分类的应用,在上海、江苏公司试点对配变等设备开展专业检测,检测结果纳入评标评审,到货验收时与检测的样品进行比对。

五是强化主设备生产制造集中巡检。在主变、开关巡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巡检范围,对交货集中、问题多发的设备材料也要开展阶段性的巡检,加强对制造厂软实力和驻厂监造工作质量的检查考核,加强发现问题的诊断分析,及时向各单位发布预警并督促供应商尽快整改。

六是对质量基础薄弱的单位开展帮扶。组织有关省公司加强与西藏公司的协同,帮扶西藏公司开展农网物资抽检工作。

七是加强抽检结果的深化应用。加强抽检结果信息全网共享,总部及省公司定期召开抽检数据通报会,对趋势性、严重质量问题等向业主单位、制造厂及时预警。开展质量问题量化分级,加强抽检结果的合同处理及责任追究。研究制定将抽检数据与招标采购联动的措施。

四、加强质量问题的处理

一是强化质量问题违约追偿机制。加大物资合同承办管理办法宣贯力度,加强抽检、验收、运行等环节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及时按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探索建立供应商产品质量积分机制。结合质量问题分类,研究制定扣分规则,由建管、运维等单位直接对出现质量及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开罚单”,定期统计扣分情况并引入评标环节,对扣分达到一定情况的予以停标处理。

二是加强供货质量与招标采购的联动。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一单一评功能,实时汇总、统计供应商产品质量、交货、服务等信息,强化抽检合格率、设备故障率等指标在评标环节的应用,突出质量在评标中的权重。综合供应商履约情况、供货范围、供货数量等情况,优化完善评分规则,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三是强化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修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加大对行贿、围标串标、资质业绩造假、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以及设备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力度。组织省公司做好新细则的宣贯和执行,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促进供应商保证产品质量;加强农配网物资质量问题的共享和处理。针对一个供应商在一家省公司反复发生质量问题,或在不同省公司重复发生质量问题,除了在省公司层面要进行处理外,总部还要在全网范围进一步处理,加大供应商的违约成本。

五、加强内外部专业协同

一是加强物资、基建、运检的专业协同。研究将设备材料型式试验、特殊试验的项目适当纳入交接试验中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当前因相关电力行业标准或公司企标中对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的差异化的要求,带来的产品质量与通过型式试验的产品有差距的现象。

二是加强与社会检测机构、科研单位等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的支持,建立检测机构备案机制,推动检测行业诚信建设,切实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监管的社会责任。

三是强化质量监督季度例会制度。加强物资部门与专业部门信息互通,将物资质量工作与安全监督、技术监督、营销质量监督等对接,共同抓好设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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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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