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力市场化改革思考

2018-08-10 14:46:41 公务员之家  点击量: 评论 (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改革,就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当前,由于我国各省级电力市场之间壁垒阻碍了跨省电力市场的形成和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全国电力交易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

3湖北省应对电力市场改革的建议

3.1深入研究,及时根据国家及当前电力市场动态调整经营策略截至2016年10月,随着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宣告成立,全国范围内已成立的电力交易中心数量达到32家。各省级行政区域均在积极成立地方性的电力交易中心,虽然新电改迅速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果,但参与电力交易活动的各方在交易具体的操作模式上,仍处于探索阶段。湖北省唯有深入研究,掌握情况,针对电改过渡期特点,提前研究,熟悉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做好预案和应对准备,才能在市场瞬息万变中采取相应对策,分享市场化改革的果实。

3.2积极参与大用户直供电交易及电力市场改革各项工作当前,湖北作为全国电力市场改革先行试点,以用户直接交易为突破口推进电力交易改革,已取得积极进展,汲取了一定经验,为下一步适应电改奠定了良好基础。《湖北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已见雏形,这是湖北省内唯一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要抢抓难得的机遇,一方面要从市场规则制定中寻求改变;另一方面从市场规则执行中汲取经验,开创电力市场营销工作的新局面,争取更加有利政策,寻求更好经营发展。

3.3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要想从市场竞争中异军突起,占据有利形势,唯有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努力提高电能质量,开展市场环境下的水电优化调度研究,探索发展配售电业务,努力降本增效和扩大业务范围,从本质上提高核心竞争力,从而在行业的竞争激烈中赢得主动。如根据水电、煤电、气电不同能源的特点,探索互补优化模式,最大限度争取效益。

3.4加强对外合作,探索跨省区电能交易湖北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省份。近年来,由于能源匮乏,电力市场出现卖方市场格局,外购电量、电价矛盾突出,为此,湖北将在电改中探索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提升电力行业竞争力。加强与周边省区市能源合作,探索建立与周边省区市互联互通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将有利于自身发电企业不断拓展外送电渠道,加快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3.5加强市场营销,努力拓展业务增长点市场化时代,营销更为关键。要以湖北省电力交易机构为拓展,积极发展自身电能中心,开展配售电业务。要增强服务意识,围绕顾客和市场开展相关市场营销工作,尽力满足顾客和市场需求,加强对重要客户的关系维护管理。分析客户电能消费特性,细分客户群体,掌握客户需求,通过与电力生产和配售电业务的衔接,从而减少营销成本,促进电能消纳。

3.6结合电力市场交易特点,大力发展电储能等能源项目电力市场改革后,由于各电力生产企业间的参差不齐,以及电力供需格局的双方话语权及地位的彻底转变,湖北省能源项目发展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如在未来的项目发展中,可以充分利用电价的差异化的特点,大力发展抽水蓄能、电储能、充配电、新能源汽车等业务,为企业创造更多收益。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湖北等5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Z].2016-08-31.

[2]地方电改潮涌20余省份已推出试点方案[EB/OL].http://www.ithowwhy.2016.

[3]卢彬.各地电力交易模式仍处探索期[N].中国能源报,2016-09-12.

作者:邱碧伟 单位: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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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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