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 六省市进展集中看

2016-12-01 09:44:22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按类别选派代表组成,负责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章程、交易和运


【安徽】
 
安徽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31号)文件精神,省能源局会同华东能源监管局研究制订了《安徽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省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成员主动参与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各类别市场代表的推选工作,共同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化建设。
 
二、请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秘书处(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起草安徽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筹备召开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成立会议,争取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
 
三、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过程中,应充分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体现各方意愿,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安徽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2016年11月23日
 
安徽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各方意愿,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框架
 
安徽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为安徽电力市场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构,由发电方、购电方和电网企业等3个类别和省内研究机构推选的成员单位,以及固定成员单位省电力交易中心等组成。
 
(一)委员会成员
 
初期,委员会成员单位为10个,其中发电方3个、购电方4个(大中小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各1个)、电网企业1个、省内研究机构1个、省电力交易中心1个。除固定成员单位外,其余成员单位每3年推选一次,成员单位推选办法由委员会秘书处另行制定。
 
(二)委员会委员
 
委员会暂设委员13人,由推选成员单位和固定成员单位选派的代表和独立专家组成。其中,发电方、购电方和研究机构成员单位各选派1位代表担任委员,电网企业成员单位选派3位代表担任委员(包括调度机构人员1位),省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委员会邀请1位独立专家担任委员。担任委员的人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管理、研究和综合协调能力,从事电力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委员会主任和秘书长
 
委员会设主任1名,主要负责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首任推荐省电力公司代表担任,以后每3年由发电方、购电方、电网企业依次推荐1名委员轮流担任。
 
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由省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委员会和秘书处日常工作,并受主任委托主持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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