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增量配电业务改革10大新闻

2018-01-01 13:44:52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  点击量: 评论 (0)
 1 第一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业主选择话题,持续全年  在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和国家能源局电力司领导下,试点有序推进。截至9月30日(第一批试点要求时限),106家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中,共有57家确定项目业主,
 1.第一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业主选择话题,持续全年
 
  在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和国家能源局电力司领导下,试点有序推进。截至9月30日(第一批试点要求时限),106家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中,共有57家确定项目业主,占到总数的54%;其中非电网企业参与的试点达到36家,又占到63%。
 
  2.中小配电企业创新发展联盟筹备成立
 
  6月17日“中小配电企业创新发展论坛”在北京成功召开,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郝英杰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明确,依托华北电力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中心,筹备成立中小配电企业创新发展联盟。
 
  3.许可政策渐次完善,已有试点获颁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关于非电网企业存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用电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申请表》等一系列文件、规范渐次出台。截至11月,第一批试点中共有7家试点获颁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4.国家确定89家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1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项目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5. 第三批试点启动申报,目标是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要求,试点项目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条件较好的地方可以多报;明年起建立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制度。
 
  6.增量配电企业被明确为安全责任主体
 
  12月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将新增配电网企业与国家电网、蒙西电网并列要求,国家政策通知中首次把增量配电企业作为发文要求对象和安全责任主体。
 
  7.《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和《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拟定,社会期盼
 
  9月8日,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召开《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研讨会议;12月1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说,今年地方电网和增量电网配电价格指导意见很快要下发。
 
  8.重庆市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业主市场化优选及监管方案获高度评价
 
  8月10日,由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承担的重庆市能源局相关项目在京通过评审验收,专家一致认为项目引入了特许经营、价格招标、激励监管等理念,研究填补了国内空白、具有全国推广价值。
 
  9.地方政府关注并在增量配电规划中发挥作用
 
  各地发改部门或园区管委会更加注重电网规划的主导权,着手编制或修订相关规划。2017年6月,郑州航空港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力规划获专家组评审通过,标志着项目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10. 增量配电市场化被明确为2018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重点
 
  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在全国发展改革会议上明确,明年要以直接交易和增量配电市场化为重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