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2017-12-15 15:57:37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2017—2018年采暖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河南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
 
      按照《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39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审核认定工作。
      按照国务院“两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组织开展了示范项目评选工作。根据国家能源互联网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战略布局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了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对拟入选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6日至3月1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010-88656858 010-8865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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