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近期审批了3个火电项目(2)

2018-04-28 10:58:3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③渣库含尘废气渣库采用封闭建设,炉渣由输渣系统送入渣库,含尘废气经库顶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 5%)除尘净化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

11.1.5.3 地下水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各监测点硝酸盐氮、氨氮、总硬度、总大肠菌群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余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总硬度、硝酸盐氮、氨氮、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周边村民农业生产及生活造成的。

11.1.5.4 声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拟建厂址所在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良好,昼夜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11.1.6 环境影响评价

11.1.6.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根据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评价区各监测点SO2、NO2小时平均和日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但TSP、PM10、PM2.5日均值均出现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620、0.720和1.147,其原因是监测期间为采暖期,周围工业企业锅炉及居民采暖燃煤所致;NH3、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2)预测结果表明:区域环境敏感点和区域SO2、NO2小时平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及叠加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NH3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区域环境敏感点和区域SO2、NO2日平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及叠加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汞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PM10日平均最大浓度预测值及叠加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超标主要原因是背景值超标。

项目建成后,将替代源关停后,SO2、NO2综合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PM10叠加值超标,原因是背景值超标。

项目建成后,将替代源关停后,SO2、NO2、PM10综合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替代效应明显。

(3)烟囱高度合理性论证结果表明:拟建工程80m的烟囱方案是合理的,完全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推荐采用。

(4)拟建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其卫生防护距离为以氨水储罐为中心50m范围、干化系统车间外100m范围,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11.1.6.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产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净水装置浓水、化水间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干化系统废水排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净水装置浓水、脱硫废水、化水车间浓水排入厂区浓水处理设施,经除盐后回用于利华纸业抄纸工序。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回用于煤场喷洒、输煤系统冲洗用水。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尽量回用,其余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利华纸业抄纸工序用水,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11.1.6.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场区及周边的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分析,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场区在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做好防渗工作基础上,通过高效的监管措施、完备的监测体系、有序的组织管理结构、有效的应急机制,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1.1.6.5 声环境影响评价

在项目噪声源采取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北厂界夜间噪声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昼间、夜间,北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由于项目东侧、南侧紧邻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作为内部厂界,不做厂界评价),为确保噪声达标,保守起见,在项目北厂界设置50m的防护距离。

11.1.6.6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外送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集中处理;固废暂存设施按照相应标准要求,采取严格防渗、防雨等措施;在各项措施落实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1.1.6.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厂区周围没有重要生境区、生态脆弱带,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单位及旅游风景区等重点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对周围野生动物、景观的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水土保持治理措施,以严格保护促发展,抓好项目区水土保持工作,有利于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11.1.7 环境风险评价

本工程无重大危险源,其潜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火灾、爆炸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建设单位设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监测系统,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事故风险可以接受。

11.1.8 煤炭总量控制及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沂盛荣热电有限公司6MW热电联产项目能源消费减量置换的承诺》(郯政报[2018]3号)、《临沂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室关于临沂盛荣热电有限公司6MW热电联产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审查意见》(临节能字[2018]18号),拟建项目煤炭减量替代源为临沂利华纸业有限公司20t/h锅炉、郯城新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燃煤锅炉9台,替代煤炭量为59458.2t,符合能源消费减量置换要求。能够满足本项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外排环境的污染物烟尘为1.32t/a、SO210.09t/a、NOx21.30t/a,实施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根据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临沂盛荣热电有限公司6MW热电联产项目区域替代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削减的说明》,本工程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根据文件,将关停的临沂富达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及临沂兴振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总量作为本工程替代源,替代源总量为烟尘56.3t/a、SO274.5t/a、NOx50.04t/a。满足区域污染物2倍削减要求。

11.1.9 清洁生产

本工程的产品属于清洁的二次能源,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单位供热标准煤耗低,废水重复利用率高,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参照《电力行业(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本工程清洁生产水平属于Ⅰ级(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11.1.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保护环境,保证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本工程应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环境监测制度,配备相应监测仪器、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操作参数,从而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11.1.11 公众参与调查及采纳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了张贴公告、网上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建设单位于2017年2月16日至3月1日及2017年3月14日至3月27日进行了网上信息公示、在山北头村、新庄村、庙山村、庙山小学进行张贴公示,并发放调查问卷。被调查者包括不同年龄、职业、文化程度、住址的公民,被调查者主要有农民、工人、教师、商人、学生等,能较客观地反映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问卷调查表采用发放填写、有效回收的方式,2017年3月14~27日发放调查问卷222份,收回有效问卷222份,问卷有效率100%。调查结果如下:

(1)本次调查有100%的公众在接受调查之前知道该项目,说明当地对本项目比较了解。

(2)对项目区环境情况的调查可知,公众认为项目附近环境质量良好。

(3)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将对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4)公众认为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5)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得以落实后,公众认为该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接受。

(6)综合利弊,被调查公众均支持本项目开工建设。

故当地公众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被调查公众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11.1.1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拟建工程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通过一系列的环保投资建设,加强电厂环保工程硬件建设,从而实现对电厂生产全过程各污染环节的控制,确保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行业要求,投资也比较合理,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11.1.13 评价总体结论

临沂市盛荣热电有限公司6MW热电联产项目属国家鼓励发展的建设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以及庙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热电联产规划、供热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规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拟建工程风险值可以接受,风险预案和防止风险二次污染措施可行。项目投产后将替代区域现有分散小锅炉,避免后期小锅炉的建设,对区域环境改善和管理有利。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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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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