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拆...”多个省份部署2018年煤电方面相关工作任务!

2018-04-28 11:34:0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采暖季以来,多个省份的火电企业都在根据负荷情况间歇执行调停机组的阶梯开机方案,而随着蓝天保卫战的升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正迎来

宁夏省

宁夏公布《2018年宁夏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对火电方面做出以下任务部署: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018年,全区原煤洗选率达到88%以上,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除宁东基地外,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

2.加快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银川市东热西送一期工程,10月底实现向银川市区全面供热;中宁县加快天元锰业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在化工、造纸、印染、制药等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按照“一区一热源”建设“以热定电”的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取消分散燃煤锅炉。

3.实施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各市、县(区)要将城市建成区内2017年应淘汰而未淘汰(承担居民供暖)的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

银川都市圈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采暖锅炉外,银川市要全部淘汰城市建成区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所有燃煤供热锅炉;启动石嘴山市和吴忠市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鼓励各地继续淘汰城市建成区外排放不达标的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应淘汰而未淘汰的燃煤锅炉,在2018年4月30日前拆除到位。2018年应淘汰的燃煤锅炉,在8月底前淘汰。

4.加快推进“双替代”供暖

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散煤使用集中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在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鼓励采用燃气壁挂炉等方式实现清洁取暖;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要大力发展热泵、电锅炉、电空调等电采暖方式取暖。

5.实施清洁煤替代工程

在原有清洁煤配送中心基础上,自治区质监局牵头研究制定民用商品煤质量地方标准。各地级市要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散煤使用情况调查,摸清散煤用户分布区域、数量、用煤量等基本信息,制定散煤清洁化替代年度计划,建立地级市建成区散煤削减替代台账。

2018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城市建成区分别建成2个、2个、1个、1个清洁煤配送中心,继续将清洁煤(硫份不大于0.5%、灰分不大于10%)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继续加大清洁煤替代散煤力度。

各地级市要研究出台清洁煤替代补贴办法,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6.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加大天然气供应和推广力度,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关于我区天然气指标,足额保障煤改气、民用天然气用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以及替代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窑炉用气,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

7.完成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

各地级市、宁东基地对6台装机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和5台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电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分别为4台1140MW、4台1320MW、1台330MW、2台27MW。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8.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全覆盖

列入2017年治理计划但未完成改造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2018年9月底前须全部完成改造(2018年计划拆除的可不改造,但须于4月底前完成拆除)。对城市建成区内保留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和建成区外在用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

对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全部实施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银川都市圈达到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地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对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全部安装,2018年8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并通过验收。

2018年新建和新实施“煤改气”的天然气锅炉要同步实现低氮燃烧改造,达到锅炉排放氮氧化物相应排放标准。

甘肃省

甘肃印发《甘肃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文件对火电方面任务做出以下部署:

1.切实提高集中供暖覆盖率

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等4市城区集中供热基本实现全覆盖(不含分户式清洁供暖),进一步提高其他10个市州所在城市城区集中供热能力和覆盖率,其他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供暖规划,加大集中供热工程和供热管网建设力度,切实提升城区集中供热覆盖率。

2.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各市州、县(市、区)要深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辖区内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积极做好燃煤锅炉(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承压锅炉)清查工作,按用途规模、排放现状、使用登记证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对城区内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要求的燃煤锅炉要予以淘汰关闭。

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城市大型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满足拆并接入需求的燃煤锅炉应予以拆并;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在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前提下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城市供热、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区域的燃煤锅炉,对于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对于小、散、远等偏远乡镇地区,由于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不具备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或达标治理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3.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对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和其他县(市、区)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城乡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炉进行详细摸底调查,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洁净煤)的原则,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取暖小火炉、土炕清洁能源改造工程,2018年全省计划完成40万户改造任务。

4.推进散煤清洁化利用

14个市州所在城市和各县(市、区)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全省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优质洁净煤配送全覆盖。

5.深入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底前完成兰州西固热电有限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公司、甘肃东兴铝业嘉峪关分公司等12家火电企业20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同时鼓励30万千瓦时以下燃煤火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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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售电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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