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8-04-20 10:52:05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4月19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负责人张波介绍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

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地方还没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城镇和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面源污染控制尚未实现有效突破,流域水生态破坏比较普遍,水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年度水质目标完成压力很大。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围绕生态环境改善目标,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加快生产、生活等污染源减排和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重大战役。

谢谢大家!

再难也要打好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

经济日报:黑臭水体是城市环境治理的“顽疾”。我们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将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5月初启动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请问生态环境部就打好这一战役有何打算?

张波:谢谢您的提问,黑臭水体问题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根子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老大难问题,也是城市转型发展必须迈过的一道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整治,不久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把黑臭水体整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重大战役,而且涉水的5个攻坚战中黑臭水体整治是当头炮。整治黑臭水体最重要的目标就是以黑臭水体整治为抓手,倒逼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推动城市的转型升级。

整治黑臭水体是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再难我们也要打好、打赢这个攻坚战。为了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顶层设计,立规立标。我们联合十部委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明确了黑臭水体治理的具体任务、目标,联合住建部门印发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等文件,为地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二是加强监督,定期调度。我们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建立了定期调度制度,利用公众举报和卫星遥感手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予以监督和指导。截至去年年底,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共受理6400多条公众举报的信息,通过卫星遥感发现疑似黑臭水体327个。经过排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共确认黑臭水体2100个,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也就是我们所说的36个重点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681个,这就是我们打攻坚战需要整治的对象。

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去年年底已有1980个黑臭水体开工整治。为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4月1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下个月,两部将组织10个工作组对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首批8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这次督查有5个特点:

一是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力戒形式主义。一方面感官上不黑不臭,老百姓是否认可是一个指标;另一方面,水质监测结果符不符合标准也是一个指标,这两方面是形式督查的重要指标,主要看面上有没有完成任务。实质督查要检查污水直排环境问题是不是有效解决,污水是不是收集起来,收集起来排到哪里去了,是不是得到有效处理,把污水收集起来又直接排到下游去的做法是不允许的。再就是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体系是不是有效建立了,把收集起来的垃圾异地违规倾倒的也是不允许的,这些都不算是实质性解决了问题。这次督查的特点,就是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

二是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首要标准,公众全程参与。专项行动之前,公众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举报疑似黑臭水体,截至2017年底我们已经收到了6400多条举报信息,给我们排查黑臭水体提供了很重要的指导;专项行动期间我们还会公布举报电话、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方便公众反映问题;专项行动结束以后,公众依然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公众参与是全过程的,公众满意度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首要标准。

三是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这次专项行动是由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起开展,两部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针对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抽查城市开展专项行动。各个省还要参照国家的工作机制开展本行政区的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这就形成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是“五步法”系统推进,落实责任。专项行动将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经验,9月~10月还要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对约谈后依然整改不力的,将会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行问责。

五是滚动管理,不获全胜不收兵。这项行动结束之后,我们还要实行滚动管理,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的,群众有意见的,经过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直至黑臭水体彻底解决,长治久清。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将尽快形成统一的排污口技术管理规范

澎湃新闻:去年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针对长江经济带开展了排污口的专项检查,我想问一下排污口这次检查以后发现了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咱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波:排污口管理是控制污染的关键环节。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排污口的管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刚才您提到的长江经济带排污口专项排查,是水利部门牵头、我们参与的。实际上还有沿海的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机构改革以前入河排污口管理职能散落在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责开展了大量工作,有许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但是由于各部门对排污口的理解不同、定义不同、统计的口径也不尽一致,导致排污口管理不够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这次机构改革包括排污口设置管理在内一共有7项职责并入生态环境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改革部署,会同各兄弟部门落实转隶工作,尽快履职尽责。

在各相关部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承发扬好各部门的好经验,进一步做好排污口的管理工作。主要有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各部门都有管理技术规范,要在现有的各类排污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尽快形成统一的排污口技术管理规范。

二是组织开展排查,摸清底数,为每一个排污口登记建档。

三是明确各类排污口的责任主体,排污口是谁的,责任主体要明晰。

四是分类整治,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不断提高排污口管理水平,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些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没有建立起来或没有效运行起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城市工业集聚区的设立本意是更好地服务于环境治理。但我们了解到,一些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能力较低、违法乱排等环境违法问题严重,违背了初衷。请问贵部对此有何针对性举措?

张波:工业园区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工业发展的载体,现在新上的项目都要进园区,这是一个规矩。2016年国家级的园区经济总量就达到了17万亿元,占当年全国GDP的23%,这还只是国家级。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总量占全国GDP的60%以上,应该说园区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是另一方面,有一些工业园区重发展轻环保,环境基础设施长期没有建立起来,或者没有有效运行起来。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制约我们水生态环境改善的一个突出短板。《水十条》对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到2017年底,工业聚集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水十条》的要求非常清楚,而且是很有权威性的,一定要严格贯彻落实。

2016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的工作。到2016年底,根据地方上报,三区共597家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97%的园区按规定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未完成任务的园区经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抽查核实后,三部委联合限批了6家园区,其他由地方进行了限批,河北省还撤销了一家省级工业园区。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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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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