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8-04-20 10:52:05 中国环境报  点击量: 评论 (0)
4月19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负责人张波介绍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

因是多方面的。

有些地方运行经费不落实,这就出现了建设难、运营难的问题。建设难、运营难的背后是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地方债务比较高,不过更重要的是国家已经给了一些经济政策,但没落实到位,没发挥应有的作用。

污水处理费在地方是跟自来水费一块征收的,所以自来水厂能管到的,征收污水处理费是没有问题的,基本上是足额缴纳。但是还有一部分水是从地下水自备水井取的,这部分的管理在一些地方比较薄弱,用了水之后污水处理费收不上来,有些地方地下水的比例还很大,能占到一半左右,这就使得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上来了,但是污水处理费上不来,得不到必要的污水处理费,可想而知,运营单位很难持续地支撑下去。

这里的问题关键在于政府要更好地发挥作用,要规范各类水资源的管理,该收的费用要足额缴纳,这样即使是财政困难的地方也能够支撑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费用,这是第一个问题,也是比较常见的。

第二个是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可能有一些工业企业,当然这些工业企业我们是要求它进入园区的,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工业企业就在城区。所以城市污水处理的相当一部分是工业废水。新的《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工业企业必须先进行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够接纳的水平之后才可以入网。这里就有一个监督管理的问题。

首先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要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相关的法规标准和委托处理合同确定的浓度,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工业企业达标了,污水处理厂超标责任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入网的水超标了,那责任在工业企业。由于工业企业不是直排,而是通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这就使得责任关系有时候变得比较复杂,所以各地的生态环境部门一定要会同住建部门明晰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责任,按照委托处理合同所规定的数值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依法监管。当然,对污水处理厂本身也要加强监督,对污水处理厂的拨款应当按照水质水量拨付,不达标的不能给污水处理费。监督管理能到位的话,相信您刚才说的问题就会得到较好的解决。

刘友宾: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大气环境治理。大气环境质量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今天是一次污染过程,大家也感觉到了污染程度应该说比过去要轻得多。3月份虽然有些污染的天数,但是明显的污染峰值在降低,所以大家感受到的强烈程度比原来有所缓解。《大气十条》实施以来,通过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给人民群众带来真正的获得感。同时,要看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受很多因素影响。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可能分3个阶段,就是开始的“敌强我弱”阶段,这个阶段我们虽然付出很多努力,但是成效一时显现不出来,这时候需要坚定信心,持之以恒。

第二个阶段处于“战略相持”,这个阶段非常艰难困苦,我们的工作不断有成效,但是离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仍然有差距,而且空气质量还会受到温度、气象条件影响,特别是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时候,空气质量状况就会有波折、波动。

第三个阶段是通过更多的努力,我们能更好地摆脱气象条件的限制或约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取得更高阶段的胜利。

根据北京市的情况来看,专家们认为目前这个阶段应该是属于“战略相持”阶段,已经初步告别了“敌强我弱”的阶段,但还没有达到完全摆脱自然条件约束的境界,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过去几年的数据表明,北京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但是单月波动还是比较明显的。2013~2017年,北京市1~3月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24微克/立方米、114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69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平均为97微克/立方米。2018年1~3月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1%;3月份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07微克/立方米、96微克/立方米、87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平均为90微克/立方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基本处于过去5年同期平均水平。

气象专家们对3月份的北京气象条件做了深入的分析。3月份北京的气象条件处于非常不利的状态,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是6年来历史同期最差,地面平均风速仅为1.2米/秒;中层北风频率仅为22.6%,远低于常年50%的水平;中层温度显著偏高,在3月11日到15日这次污染过程中,北京市遭遇了近20年来最强的一次逆温,导致污染物快速积累。

同时,大家知道今年北方地区长时间没有有效降水,沙尘天气有所增加,3月份北京市先后出现了两次沙尘天气,这是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3月中旬以来一些错峰生产的行业逐步恢复生产,工业污染物排放量增长较大。受以上两方面因素影响,3月份PM2.5浓度同比上升,但还是处于过去5年同期的平均水平。

3月份北京的空气质量变化,正说明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提醒我们应该持之以恒、坚定不移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不能因为《大气十条》取得一些进展而有任何松懈。一定要看到打赢蓝天保卫战是一场艰巨复杂的战役,现在到了啃硬骨头的时候。同时,也不能因为大气污染形势出现一些波动而丧失信心,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持之以恒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天不帮忙,人更要努力。不管风云如何变幻,都要持之以恒做好自己的工作。

将推动高污染行业企业退出雄安新区

北京晚报:去年有媒体曝光雄安新区白洋淀水污染问题,您能否介绍一下白洋淀水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安排?

张波: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决策,是千年大计。加强雄安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保护白洋淀及周边水生态环境,构建雄安新区生态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现在看来,雄安新区水生态环境确实也面临许多需要攻克的难题。一是水资源严重短缺,这个流域上游有100多座水库,总库容量超过36亿立方米,大家一块蓄水,连汛期的水也下不来,河湖得不到必要生态流量的补充,何谈水生态。这个区域的水资源七成左右用于农业,农业水价比较低,在这样的水价下,大家对节水灌溉措施缺乏动力。二是工业、城市、农业等各方面的污染物排放量是比较大的,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第三就是水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不足,由于生态流量得不到满足,河湖水生植被就难以谈起,水生态的破坏和水质的下降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流域内的治污压力也会更大。

为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成立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先后指导河北省编制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制定了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协调财政部安排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新区的“洗脸工程”,为白洋淀生态恢复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我们按照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水十条》和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各项要求,指导雄安新区完成必答题。

二是全面治理水污染,推动高污染行业企业退出,提升白洋淀周边区县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管网体系建设。

三是恢复和保护水生态,督促严守红线,严控开发行为,制定非法挤占水域岸线建筑限期退出的清单,重塑健康生态,构建良性循环的水生态系统。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地方继续加大雄安新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为雄安新区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一律纳入排污许可

新华网:近期媒体曝光多起跨省异地倾倒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事件,对流域或者水源地造成影响,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生态环境部有什么部署或行动?

刘友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事关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这些年来,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上,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动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截至2016年年底,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2149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6471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249万吨/年),分别是2006年的2.6倍和9.1倍。

二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2015年以来,原环境保护部会同公安部、最高检对7起环境违法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其中涉危险废物案件4起。2016年联合公安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

但当前我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事件仍时有发生,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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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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