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改革制度设计

2018-05-11 10:24:11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采用的手段主要是打破国家垄断及对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的垂直一体化体制进行分割以便引入竞争机制。就实现改革的目标来说,英国和澳大利亚是相对成功的。相反,乌克兰和墨西哥就不那么成功。

[11]尽管一个企业任何单一产品成本呈上升趋势,但只要该企业在协调生产所有的产品或服务时总成本呈现下降趋势,该企业就是一个自然垄断者。

[12]多产品企业的自然垄断来自于范围经济或联合生产。当一个企业生产的特定数量的各种产品的成本低于多个企业生产相同数量的这些产品的成本时便存在范围经济。芬特通过分别调查美国电力业的批发、工业、商业和居民服务的多产品成本函数后发现,就是最大的垂直一体化电力企业也具有自然垄断特性。

[13]联合生产也能使一个多产品企业成为自然垄断者。生产的联合性是区分单一产品企业自然垄断和多种产品企业自然垄断的主要点。联合生产的经济性主要来自于协调和投入的不可分割性。在电力行业中,电是不可储存的。可靠性的要求又必须使电力需求和发电供给保持平衡。发电厂、输电网和配电设施的建设也需要协调。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看。

[14]同一企业垂直一体化的协调能避免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配电企业在提供不同电力服务时的机会主义行为。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人的理性或推断能力是受限制的,企业的资产有时是企业特定的,以及人们会有机会主义行为。

[15]将来信息的不完善使得人们对将来的行为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在对垂直一体化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判断力的限制增加了合同的成本及不定性。资产的企业特定性又使企业难以自如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进入和退出。资产的企业特定性在电力行业中十分突出。水能发电机常常跟某个特定水库的水容量和落差具有紧密的关系。特定地域水电厂的关闭并不能使这些资产有效地在其他地方得以利用。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设备也是如此。

机会主义行为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不完全如实地披露所有的信息及从事其他损人利己的行为。当人们警愓并试度避免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时,制订合同的代价,敲诈及反敲诈的代价和事后争议解决的代价都会提高。资产的企业特定性及人们推断力的制约都会加剧机会主义行为。而这样的机会主义行为在电力企业垂直一体化的体制下就不会出现。

另外,集体成员人数的增大也会增大交易成本。人数的增大不仅会提高合同的数目而且也更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在电力行业中,发电商对非经常性的电力购买者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高价售电就是典型的例子。还有,在需求很大而很大一部份的需求是由即时市场供给的,几乎所有的发电商都可能漫天要价。

[16]加利福尼亚州的电力危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在需求很大的现货市场敲诈的机会主义行为所造成。

[17]同一企业的垂直一体化的协调则能避免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配售电企业在提供不同电力产品和服务时的机会主义行为。垂直一体化的联合生产也能使发电厂、输电网和配电设施的建设更容易协调。再有,输电企业的高价政策同发电侧的过渡竞争会大大影响电源建设,从而造成电力供应不足。发电侧的过渡竞争也不见得有利于可持续能源的利用。我国水电厂上网销售的困难(如二滩)就说明了这一点。

联合生产的经济性还表现在利益的内部化。在垂直一体化的电力企业里,企业由于承担了自己行为的后果而使利益的内部化得以实现。但是,当发电、输电和配电由不同企业负责时,拥有系统部件的企业数目的增大和追求各自利润最大化会产生利益的不一致性。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保持电网的可靠性,交易成本会明显上升。由于电在输电网上并不能自由地按合约双方的意愿行走,利益的内部性就不能保证。欧姆定理揭示了电会沿着阻力最小的方向行走。这就会产生电走向一个并不需要该电的第三者。为了保护自己,该第三者也许要重新安排电的调度或装建额外的输电设备。

[18]电网的拥挤现象也会加剧。还有一点,为了满足高峰用电及突然增加的需求,电力企业必须维持足够的储备发电容量。在垂直一体化的电力企业里,解决储备发电容量的交易成本要低的多。信息的易得性和无机会主义行为也可使电力企业降低必须的储备发电量。

多产品企业在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性表明市场经济国家传统电力企业垂直一体化模式有其节省交易成本的一面。但由于自然垄断,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过去在保存电力企业垂直一体化的同时,要么像美国那样对自然垄断企业进行进入和价格管制,要么像英国那样对电力企业实行国有化。

三、改革低效管制体制的措施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过去虽然因为保存了电力企业的垂直一体化而节省了交易成本,但是无论是对私有企业投资回报的管制还是实行国有化都有缺点。对私有电力企业投资回报的管制的缺点主要有如下几个。

第一,对自然垄断的管制假定了对价格的管制是精确的,无代价的和连惯的。但经验调查并不证明如上的假定。

[19]控制企业利润的管制规则产生了低效的激励机制。管制机构的价格不能反映提供服务的边际成本。实践中管制常常导致电力企业的利润过高或过低。

[20]过高的利润使电力企业过渡投资电源建设。相反,过低的利润则导致电力供应的短缺。第二,对自然垄断的管制假定了管制下的企业会像竞争企业一样对市场压力作出反映。

[21]经验调查表明这一假定也是错误的。

[22]从激励和约束的角度看,投资回报的管制方法使低效的企业得以长期经营下去。这就增长了电力企业的X低效益。相反,虽然管制滞后部分地保留了好企业的管理积极性,投资回报的管制方法剥夺了竞争市场对企业家的努力、判断力及技术革新的高回报。

[23]跟对私有电力企业市场进入和投资回报的管制缺陷相比,对垂直一体化的自然垄断企业实行国有化也问题成堆。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安大略电力公司(OntarioHydro)就是一个非常低效运作的例子。在该省九十年代末的电力业重组前,由省政府担保的安大略电力公司负债达3百50亿加币,约占该省总负债的30%。

[24]在1991到1993年的经济萧条时期,该电力公司却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增加电费。面对消费者的政治压力,公司在1993年消耗了36亿加币的重组费用(加拿大历史上最大的公司亏损)。1998年,为重组电力业,该公司又销帐了60亿加币的公司资产。政府预计在重组后,安大略电力公司将有200多亿不能回收的负债(strandeddebt)及或然债务。在九十年代末,该省20个核电站中有8个由于可靠性问题而不能提供电力服务。

[25]无论是美国对私有电力企业进入及投资回报管制的缺点还是英国和加拿大对垂直一体化电力企业实行国有化的敝病,在政治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这些国家都对电力体制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对投资回报进行管制的另一选择是对发电许可进行竞投(franchisebidding)。

[26]德姆赛茨认为进入许可的竞争可使提供最低价格的企业被选中。但威廉姆森认为德姆赛茨的许可竞投理论过于简单化。

[27]根据威廉姆森,在通常情况下,竞投后长期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会使公用事业行业退化到一个和对公用企业管制相似的过程。这是因为电力市场不是一个可竞争的市场(contesbrmarket)。在可竞争市场上,仅有进入的威胁就足以使定价等于边际成本。

[28]然而,可竞市场要求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条件能使一个企业无交易成本地自由进入市场并在困难出现时带着所有的财产无须消耗任何交易成本地退出市场。极为自由的进入市场条件对市场上的企业发出了足够可信的使该企业处于最优化行为的威胁。但极为自由的市场进入要求进入是绝对的,退出是完全无代价的并且沉淀成本(sunkcost)为零。

[29]显然,电力市场不具备极为自由的市场进入条件。电力企业需要承担巨大的沉淀成本。电力企业的进入又往往需要长期合同的支持。我国许多发电企业的建设通常是以长期入网合同为融资条件的。沉淀成本和长期合同使电力市场不满足可竞争市场的条件。许可竞投在现实中难以运用使人们想到其他一些激励管制(incentiveregulation)措施。这些措施种类很多,本文只简单的介绍几种。

[30]在投资回报过大时,相应递减的调低电价(slidingscale),但仍然可使企业得到部分良好管理或技术革新的回报便是一种。电价制定投资决策与收入要求决策脱钩又是一种。需求侧管理(DemandSideManagement)也是可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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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电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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