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进展汇总

2017-05-25 20:23:50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期,全国多个省市公布了充电设施进展情况,本文对部分区域进行了汇总。郑州将建更多电动汽车加油站详细计划公布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设施覆盖率100%,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条件。昨日,
近期,全国多个省市公布了充电设施进展情况,本文对部分区域进行了汇总。

郑州将建更多电动汽车“加油站”详细计划公布

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设施覆盖率100%,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条件。昨日,郑州市政府发布了《郑州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下称《方案》)。

【规划】满足约10万辆车充电需求

《方案》规定,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建设比例不低于15%。公交、物流、环卫、营运乘用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宜按照桩车比1∶2建设。

到2020年,规划建设3座公交换电站、143个纯电动公交充电站、239个公共快速充电站、210个公交分散专用桩、302个出租环卫专用桩、51300个交流充电桩、18个高速公路快速充电站,满足约1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细则】为充电设施预留安装条件

根据《方案》,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其中不少于2%的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

另外,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设施覆盖率100%。

浙江:每三辆电动车有一个充电桩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23日从浙江省能源局获悉,浙江已建成充换电站599座,充电桩13185个,整体车桩比达到3:1,每3辆电动汽车就有一个充电桩。浙江还建成全省统一、公益和非营利性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实现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资源的互联互通。

“按照规划,到2020年,浙江需要具备满足23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这使得浙江要完成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浙江省能源局局长吴胜丰表示,未来电动汽车巨大的充电需求,要求充电服务资源必须进行全面整合。

面对充电基础设施与普通电动汽车用户的信息不对称,浙江省从2016年开始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联盟为纽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为主体实施的平台。

“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既能为政府提供充电服务监管,为运营商提供智能在线运营服务,又能为电动汽车客户提供一体化、全方位自助服务,将带动形成整个电动汽车公共服务圈。”国网浙江电动汽车服务公司总经理朱枫说。

对于普通电动汽车客户来说,充电资源的互联互通将为其查找和使用充电桩带来便利。据了解,平台建成后,客户可以基于平台开发而来的APP应用快速查询附近的充电桩位置、充电桩工作状态,并导航到指定充电点。

成都出台专项规划: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将成标配

成都商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日前正式获市政府批复。未来,无论是在市区内、高速公路上还是景区,都可以像加油一样便捷充电。

根据规划,至2020年,成都市共建设约8.8万个自用充电桩,780个充(换)电站 (不少于2.2万个充电桩),其中专用充(换)电站249个,均与专用设施停车场所合建,公共充(换)电站531个,其中9个为独立占地。

新建住宅充电桩将成标配

2020年停车场自用充电设施全覆盖

规划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成都累计建成4804个充电桩,194个充电站和4个换电站,“私家车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数量不多。”未来,在成都开新能源汽车能够像加油一样便利充电。自用充电设施方面,将主要结合住宅、商业楼宇、办公场所、医院、学校、文体等大型公共建筑、工业与物流企业的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进行设置。

规划提出,为加快推进全市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和充电设施,2020年实现所有停车场(库)自用充电设施全覆盖,并将有关单位配建充电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普通住宅也将标配充电桩。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配建或预留,其中不少于10%的停车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建设位置结合小区布局合理安排;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配建或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公共停车场配建或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8%。

公共区域哪些地方可充电?高速路服务区、加油加气站、景区

未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指数级增长,无论你是逛商场还是自驾游,都可轻松充电。

规划提出,在建设条件许可,且对道路交通运行不产生显著影响的路内公交场站,可设置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121座公交专用充(换)电站,约建设不少于5250个充电桩,均与公交场站合建。

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457座城市公共充(换)电站,约建设不少于1.3万个充电桩。结合现状已建高速路服务区和停车区,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布局40座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原则上每座充(换)电站至少建设5个直流充电桩。其他规划高、快速路结合建设时序,在建设服务区或停车区、加油加气站时应同步建设城际公共充(换)电设施。

结合旅游景区的公共停车场所,至2020年全市共规划布局34座其他公共充(换)电站。原则上一个景区至少建设1座公共充(换)电站,每座充(换)电站根据具体情况可结合旅游停车设施分多处设置,且建设不少于10个充电桩(直流充电桩不少于5个)。

构建大数据平台 执行扶持性 电价政策

根据规划,成都将从多方面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运行。产业培育方面,将创新投融资、盈利模式,提高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性。成都将形成以社会投资为主体、政府投资为补充的投融资架构,发挥社会资本在充(换)电设施建设领域的核心作用,引导国企、民企、私人业主等多方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形成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支撑充(换)电设施健康发展。

还将加速形成以充电基础服务为主、增值服务为辅的多渠道盈利模式,规范桩体广告、分时租赁、公车租赁、充电管理大数据等增值服务盈利途径的配套政策,形成良性的盈利环境,促进充(换)电设施产业健康发展。

成都将进一步完善充(换)电设施的信息化服务,建立全市范围统一的充(换)电设施数据平台,将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数据接入平台,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开发网络、手机可视平台,为车主提供设施地理位置、设备规格、充电价格查询等服务。

此外,成都还将执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其他充(换)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成都商报记者 叶燕

温州近期要建339个充电桩

近日,《温州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获温州市政府批复,今后,温州新建的住宅、商务办公楼、学校、医院、城市公共停车场等民用建筑,都需要为充电桩预留至少10%的车位。

据了解,本次《规划》范围为温州市区,包括鹿城、瓯海、龙湾及洞头四个行政区(不包括瓯北片),并将温州市区划分为两类空间范围,分别制定充电设施发展策略。一类区为瓯江路、文昌路、瓯海大道和翠微大道合围区域,发展策略为充电设施全面覆盖;温州市区(包括鹿城、瓯海、龙湾和洞头)除一类区外范围,发展策略为充电式核实加密加强。

近期将在32处建339个充电桩

据统计,目前,温州主城共有电动私家车约50~60辆,纯电动公交车38辆、油电混合公交176辆(截至2016年6月),暂时没有纯电动出租车运营。经计算,到2020年,温州市域电动载客汽车保有量预计在4.3万~8.3万之间,市区电动载客汽车保有量在1.6万~3.2万之间,城区电动公交车保有量为143~148辆,中心城区电动出租车保有量为120~200辆。

《规划》将充电设施分为四类:社会公用充电桩(为私家车、公务车和少量出租车提供充电服务)、公共充电站(采用大电流快速充电设施,同时提供电池检修、乘客休憩等服务)、专用充电站(为公交车、出租车等特定车辆服务)、私有自用桩(为电动汽车个人用户和办公单位员工提供充电服务)。

按照《规划》,到2020年,温州将建成社会公共充电桩1126个,其中新增设施规模为604个,分布点位64处,重点分布在中央绿轴、滨江商务区等区块。其中一类区规划规模为264个,分布点位27处;二类区规划规模340个,分布点位37处。按照规划,公共充电桩的分布体现区域需求差异性,一类区公用充电桩密度高于二类区,一类区公用充电桩服务半径≤2公里,也就是说市民可在2公里范围内找到一个充电桩;二类区公用充电桩的服务半径为≤5公里。

社会公共充电站具有公共服务特性,一般采用大电流快速充电设施,同时提供电池检修、乘客休憩等服务。《规划》提出,到2020年,温州市区公用充电站规划规模将达14座,其中鹿城区5座,瓯海区4座,龙湾区3座,洞头区2座。

专用充电站服务对象为公交车、出租车和环卫车等专业车辆,将结合公交停保场、公交枢纽、出租车服务中心建设。《规划》透露,将在双屿客运中心、温州火车站、温州南站等建设13座公交专用充电站;其中双屿客运中心、温州火车站和状元公交枢纽规划布设出租车专用充电站。专用站充电桩类型及规模按实际需要配建。

《规划》还提出了公用充电设施近期规划方案:1、公用充电桩:规划点位32处,桩位339个,其中一类区15处,桩位161个;二类区17处,桩位178个;2、公共充电站:规划公共充电站8座,合计桩位60-66个,其中中型充电站7座,小型公共充电站1座;3、专用充电站:规划专用充电站10座,其中8座为公交专用充电站,2座为出租车专用充电站。

新建小区14%以上车位要预留充电桩

目前,温州私家车主驾驶电动汽车的,并不多。原因之一,就是充电问题:小区没有可充电的设施,不方便也不安全。

所以,《规划》对建筑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提出了最新的要求:住宅用地的配建标准为14%。这也就是说,今后,温州新建的小区,都需要为充电桩预留14%的停车位。

其他建筑,也应按自己对应的配建标准来配建充电桩位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办公用地、商业商务、大专院校均为12%,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站为10%,城市公共停车场和综合性医院、疗养院的配建标准则分别为15%和14%。

也就是说,今后的新小区、办公楼、酒店等,都会配备一定数量的电动汽车停车位,温州人买电动汽车不怕没地方充电了。

贵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上线运行

近日,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统一电动汽车充电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与公众见面。

作为全国首个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监控与服务平台,主要具备公共服务、公共监管、运营托管、拓展应用四大功能。包含了全省充电设施的基础信息、位置、实时工作状态等数据。市民可以通过“电动贵州”手机APP查询电动汽车充电桩位置、预约充电、扫码充电、充电监控、充值缴费等便捷服务,支持电子钱包、支付宝、微信支付以及市民卡、银联卡等多种支付方式。

济南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

山东省济南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新建住宅的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备充电桩数量不低于15%。

由于目前很多城市的充电设施匮乏,导致电动汽车续航成为一大难题,这让不少市民对电动汽车望而止步。为推广电动汽车,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意见》首次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简化审批环节,从多方面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做为电动汽车的“加油站”,充电设施是推动电动汽车发展的保障。按照《意见》要求,济南市拟打造完整的充电设施体系,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位)、公交和环卫停车场(位)等配建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配建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和结建(结合变电站、规划加油站等建设)的快充站为补充。

《意见》提出,将充电设施(包括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加强充电设施建设的规划保障和统筹,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则建设充电设施体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根据“安装条件统一规划预留、设施建设按需分期”的原则,济南将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改)建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交和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工业和仓储类项目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小于15%。

为简化充电设施规划审批环节,《意见》要求同步配建、结建类充电设施无需单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必须单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外,济南市将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需要,尽快组织编制充电设施专项规划,保障充电设施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湖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快”字当先

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刻不容缓。去年湖州市财政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区推广应用工作,特别是对于积极参与充电设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出了一套详细的补助政策。“由专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设施,能够享受到设备投资25%的资金补助。公交企业自建的充电设施,对外开放充电并纳入全市统一平台的,充电桩功率≥150千瓦能享受设备投资30%的资金补助,充电桩功率<150千瓦也能享受设备投资20%的资金补助。”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推动项目建设进展速度,湖州市还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对运营企业拟建设的充电设施进行整体打包审批,便于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其中利用景区、公园、医院、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资源建设公用充电桩的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将可以获得免费停车位。

“通过去年一年的建设,湖州的充电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但要破解消费者的‘里程焦虑’,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快这项工作的推进。”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湖州市将建立“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模式,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为加快建设力度,湖州市将鼓励公交企业、物流企业、单位及个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在资金扶持上,今年湖州市将研究制定产业培育相关政策,根据市、县预留年度专项资金情况,制定用于产业、购车和充电设施补助办法。“我们将发挥产业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区域内重点企业的研发、生产,大力支持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投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

三亚制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5月11日,七届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各类充电设施的规划布局。

城市充电设施网络架构包括公共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和自用充电设施三类。公共充电设施是面向社会车辆开放的、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而专用充电设施则主要是为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新能源汽车充电。
    在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主要结合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等停车设施设置。海棠湾和亚龙湾分布着大量的宾馆、酒店和旅游场所,应鼓励其与专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合作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公交车有首末站等公交场站,邮政和环卫车一般有专用停车场,物流车一般停放于物流园区内,专用充电设施应结合其专用场站进行布设。
    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于个人或固定车位,布局于住宅、办公楼等的配建停车场,提供慢充功能。
    据悉,除了公共充电桩以外,该规划还明确了充电站的布局。结合加气站、新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城市道路边角闲置空间场地规划10处充电站。为满足城际出行需要,在三亚市范围内环岛高速公路的3个服务休息区内规划设置公共充电站,为城际间出行的新能源汽车提供快速充电服务。(三亚日报 张雪锋)

昆明累计建成41座充电站

截至今年4月底,昆明市累计建成充电站41座,建成充电桩1767个(不含自用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1142个、专用充电桩625个。这些充电桩主要分布在五华、盘龙、呈贡等主城区,主要布点在一些酒店、地下停车场、旅游景点等地。按照《昆明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要求,预计2020年底规划建成充换电站122个,充电桩35800个。(昆明日报 记者马雪荣)

长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咋规划

为推动长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合理、有序发展,长春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长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

长春市作为国家首次确定参与十城千辆工程的城市,并入选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本规划的编制,对于积极推进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的实施、调整城市能源结构、提升市区环境质量、创建绿色宜居森林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目前长春市仅有2处电动汽车充电站;161个公交充电桩;小型汽车充电桩450个;专业充电桩55个。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长春市的充电设施建设相对缓慢,充电设施的严重不足也极大地阻碍了电动汽车的推广。

此外,截至2016年底,市区机动车总量达到119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6万辆,增长速度达到13.2%。其中,私人小汽车总量达到97.1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7万辆,增长速度为13%,占机动车总量的81.6%。

根据综合交通调查数据结果,长春市已经有超过一半家庭拥有私人小汽车,比例达到52.4%;2016年长春市民采用私人小汽车出行方式比例达到23.3%,小汽车出行已经成为除步行之外占比最高的出行。

为扩大电能替代设点范围、有序发展清洁能源、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依据长春市充电设施发展策略及需求预测结果,确定长春市的发展总体目标为,至2020年,长春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目标为:建成换电站11处,电池配送中心2处,充电站17处;充电桩将达到36400个,其中公交车充电桩500个,小型车公共充电桩4900个,小型车专用充电桩31000个。

吉网吉刻APP记者栾喜良

临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获批复

临沂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复,规划到2020年底,临沂城区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形成0.9公里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规划到2020年,我市投资33.97亿元,在中心城区共建成公共充电站44座、充电桩44054个,其中分散式公共充电桩6800个,公交车充电桩1006个,出租车充电桩108个,物流环卫等专业充电桩640个,公务与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35500个,将为我市普及电动汽车,推进能源消费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充电设施将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出租车场站停车场和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等区域配建专用充电设施,在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区域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现有住宅小区结合实际需求逐步建设充电设施;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来源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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