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决定宣布2项失效的电力规章文件

2018-01-15 14:09:15 北极星电力网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13号令,决定宣布2项失效的规章目录,分别是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详情如下:中华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13号令,决定宣布2项失效的规章目录,分别是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3号
 
根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并考虑到适用主体、调整对象均发生了变化,现决定宣布失效《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7号)、《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8号)。
 
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主 任:何立峰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共 2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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