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看|近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招标情况汇总

2017-08-29 14:40:17 北极星售电网   点击量: 评论 (0)
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在加快推动第一批试点项目落地实施中提到,第一批试点应于9月底前确定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工作,9月底前仍未确

7.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招标公告
 
2.1项目名称: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投资人选择
 
2.2项目地点:位于江西省崇仁县境内。
 
2.3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
 
2.3.1关于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范围
 
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试点区域范围为工业园东区内人民电器旁的X915大郭段路以东开始至天台区域,南起抚吉高速,北至S215省道,西起X915大郭段路,东至梅湖村。具体范围为抚吉高速崇仁收费站至S215省道的连接线东西各1.5公里,区域面积约20平方千米。
 
2.3.2关于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建设内容及“十三五”建设时序
 
2.3.2.1建设内容
 
结合工业园区近、远期负荷发展进度,综合考虑崇仁工业园及周边已建电网及已列入五年电网滚动规划的电网项目情况,配电网建设内容如下:
 
“根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2030)》,“十三五”期间,新建110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增2台5万千伏安主变)及两条110千伏线路,满足增量区域内企业用电需求,投产进度、10千伏侧建设标准需与其用电要求相适应。由110千伏六家源变电站新建7回10千伏主干线路,及配套环网柜等设施,满足区域10千伏及以下负荷供电需要。区域内配电网所需的一、二次运行及相应的通信设施,必要的营业场所等。
 
2.3.2.2建设时序
 
根据以上建设内容,安排“十三五”期间的配电网项目建设时序如下:
 
2017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2018年:
 
1、配合试点区域负荷发展,投产110千伏六家源变及配套110千伏线路。
 
2、配合配电区域内公用负荷的发展,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2019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两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2020年:
 
配合试点区域企业的入驻进度,建设一回10千伏线路,配套建设相应环网柜等设施,形成单环网。
 
以上项目的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要求详见《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2030)》。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根据建设规模,估算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至2020年投资约0.4406亿元。配电网规划及投资规模将根据该区域的用电负荷增长情况进行滚动修订调整。
 
2.3.3项目运营内容
 
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区域内配电网运行和维护,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向区域内用户提供各类供电服务和有偿增值服务,包括为非市场化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承担区域内市场化用户委托的购售电服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业务。
 
2.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由招标人和中标的项目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供电范围。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办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根据园区未来用电需求和配电网建设规划,出资、建设和运营配电网,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并开展市场交易。
 
2.5建设工期
 
依据《崇仁工业园增量配电网规划(2017-2030)》,建设工期需满足配电区域内用电用户的需求,具体施工节点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时间及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建设部分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部、委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运营部分要求:遵守《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8.洛阳市洛龙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社会资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洛龙集采【2017】092号
 
DHLY-2017-082
 
2.3投资概算:82350万元(不含设计的箱变、配电室及无功补偿),其中110KV投资费用59460万元,10KV投资费用21690万元、配电自动化主站投资1200万元(含用电信息采集)。
 
2.4建设内容:220KV变电站1座,110KV变电站7座、110KV线路22回、10KV线路50回、配电自动化、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和配电通信网等;
 
2.5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洛河以南、腾飞路(南环路)以北、丰李镇西环路以东、瀛洲路以西;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运营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建设试点区域内配电基础设施及后期运营;
 
2.8 计划工期:9年(2017-2019年每年新建110KV变电站1座;2020年新建220KV变电站1座;2021-2025年新建110KV变电站4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微博分享到微信
我要收藏
个赞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变电站 售电公司
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