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进电能替代 2020年前逐步淘汰燃煤锅炉

2017-10-10 18:39:23 重庆市发改委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10月10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指出将电能替代用电需求作为增量市场,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手段调动发电企业积极性,共同推进电能替代。适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
2017年10月10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指出将电能替代用电需求作为增量市场,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手段调动发电企业积极性,共同推进电能替代。适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促进移峰填谷。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优于燃油的岸电商业运营价格,鼓励靠港船舶岸电持续推广和应用。
 
《实施意见》中还指出力争2020年前逐步完成100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各区(县、自治县)城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发改能源〔2017〕11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环保局、城乡建委、经济信息委、农委、交委,市电力公司、乌江电力、聚龙电力、三峡水利: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相关部署,优化我市能源消费结构,防治大气污染,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起草了《重庆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意见》,现予印发。
 
附件:重庆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意见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能源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环保局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意见
 
电能替代是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散装煤、燃油的能源消费方式。电能具有清洁、安全、便捷的优势,实施电能替代对于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相关部署,优化我市能源消费结构,防治大气污染,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电能替代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为指导,推进煤炭减量替代,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鼓励试点先行,综合运用财税、环保、大用户直接交易、需求侧管理、基础设施投资、新能源消纳与配置等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终端用煤、用油领域实施电能替代,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低碳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我市电能替代潜力空间,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电能替代配套政策,根据不同电能替代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实现“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淘汰落后技术,促进绿色发展。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下降到55%以下。
 
三、重点任务
 
电能替代方式多样,涉及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众多领域,以分布式应用为主。各地应综合考虑地区潜力空间、节能环保效益、财政能力等因素,根据替代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一)生产制造领域
 
一是在汽车制造及配套、金属加工、铸造、陶瓷、微晶玻璃等行业,以及其它有条件的行业,积极推广电窑炉。二是在食品制造及加工、屠宰等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行业,积极推广蓄热式和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力争2020年前逐步完成100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各区(县、自治县)城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三是在采矿、食品加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运输环节,推广电驱动皮带传输。四是在管隧挖掘、油气开采等领域,推广电钻机、油气管线电加压等替代技术。
 
(二)基础设施领域
 
一是支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计划配建充电站800座、充电桩10万个,覆盖全市38个区县,形成公共服务领域、居民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为一体,车桩相随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二是在全市主要港口码头,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和电驱动货物装卸传送,新建规模港口原则上须同步安装岸电设施。三是支持空港陆电等新兴项目,在机场廊桥新建扩建时,同步推广应用机场桥载设备供电,推动机场运行车辆和装备“油改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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