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格局日趋明朗下 售电公司出路在哪里?

2018-01-12 11:15:26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陈敏曦  点击量: 评论 (0)
近年末,新一轮电改加速推进并全面深化。随着输配电价的进一步厘清、发用电计划改革的协调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构建完善,传统电力统购包

告别无序竞争 

电力市场建设任重道远

新电改的强大推动力成就售电市场的发育蜕变超出预期,电力市场的复杂和特殊性,赋予售电侧明显的竞争特性。新兴市场从发育到成熟,竞争、洗牌、分化、再定位是必然经历的过程。

于售电公司而言,摆脱差价盈利模式,转变营销手段,吃透电改政策、找准市场定位,培养和储备交易、报价、市场分析预测、增值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搭建或采购覆盖用户的能量采集监控平台和负荷预测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用户进行精准预测、代理,苦练内功、洞悉市场、知己知彼方能立于市场竞争不败之地。在未来面对电价调整、煤价上涨、偏差考核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售电公司在与代理用户签订合约时,尽量对市场价格变化影响约定价格等细节条款作出约定;在约定“保底”成交电量时优先考虑约定为无约束成交量;在签订市场化合同电量时切勿冒进,避免偏差考核造成更大经济损失,进一步提高管理精细度,以此防范风险并增加收益。

于售电市场建设而言,首先,稳步放开市场化电量,加强对售电公司资质监管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保证售电市场健康、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同时,交易规则制定的科学性和连贯性是保障和推动市场交易稳定、持续开展的必要条件。售电公司从成立到真正参与售电业务需要2~4年的时间周期,若地方政府、各级部门对政策解读有偏差或倾斜,亦或是政策波动性大,不具连贯性,都会造成市场主体的迷惑,导致市场主体在新业务、新领域的拓展停滞。最后,电网企业售电公司业务的剥离,以及电厂窗口型售电公司由于并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达成,从而有可能导致交易价格、方式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失真,形成“新型局部垄断”等有违电改初衷的弊端,仍需要政府在规则制定上有所完善。

于电力市场化改革而言,其核心是全面市场化取向的电价形成机制建设。统观发达国家电力市场体系的种类和模式,应充分借鉴其引入金融期货的概念和手段,在我国组建从事电力现货、远期现货及期货交易的电力交易所,以达到更好地向全社会释放改革红利的目的。参与电改的资深人士、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电力作为二次能源,不仅具有期货商品易于划分种类、易于转运、价格波动频繁、交易规模大且有众多交易者参与的大部分特性,还具有峰谷电价差、即时平衡等自身的独特性。所以电力期货、远期现货及期货交易等品种是可行且必须的。通过开展电力远期现货和期货市场,用市场手段寻找电力市场发展的周期性波动规律,并由远期现货和期货的交易商主要承担预测和规划的风险,才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也是最终解决电力这一国民经济第一基础产业的短期、中期、长期电力发展规划问题。同时,售电侧的电力市场化也为“输配分开”作出有益探索,有助于加快形成输配电企业的成本规则,在输电、配电环节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电价管理制度,促进电网的公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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